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9〕48号)规定,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按照闽教考〔2019〕48号文件规定:“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普通考生(以下简称“获奖考生”),须参加2020年专升本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获奖考生于7月进行获奖资格申报。”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省内院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学业准予毕业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立功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二、申报办法
7月4日前,符合以上申报对象的考生须持本人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考生若未按时申报,视其自行放弃资格。
7月6日前,各高校汇总初审后,按要求填写《2020年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花名册》(附后),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ksypzc@mail.eeafj.cn,纸质版须加盖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考生名单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方取得相关资格。
三、其他事项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群、QQ群等形式,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申报,防止漏报、错报。
附件: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花名册(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