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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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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32-64649925,0432-64644361

官方网址:http://www.jvcit.edu.cn http://zsjyc.jvcit.edu.cn/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6-05-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124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街(路)15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1.环境工程技术(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2.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3.精细化工技术(原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4.工业分析技术(原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5.石油化工技术(原石油化工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6.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7.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8.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9.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10.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11.消防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12.药品生产技术(原中药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13.药品生产技术(原药物制剂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14.化工装备技术(原化工设备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15.焊接技术与自动化(原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16.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原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17.机械设计与制造(原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18.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19.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20.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21.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22.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23.药品经营与管理(原医药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24.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25.智能控制技术(原计算机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26.建筑室内设计(原室内设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27.旅游管理(原涉外旅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300元;

  28.油气储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29.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30.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31.药品生产技术(原化学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32.食品检测技术(原食品分析与检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33.保险(原金融保险)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34.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35.复合材料工程技术(原复合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36.煤化工技术(原煤化工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37.安全技术与管理(原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38.药品生产技术(原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39.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40.工业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41.化工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42.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43.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2、调档比例: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⑴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⑵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⑶同等条件下,按照各省(市、区)文科和理科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专业,即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投档后,在“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原始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新生录取专业。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vci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联系电话:0432-64649925 64644361

  联系人:孟老师、王老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无特殊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