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方案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工作,提高我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学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乌海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2.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分管招生就业的副院长任常务副组长。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实施方案,确定招生计划,集体研究招生录取程序,录取控制线,统一领导单招工作。
3.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报名、题库建设、考试、录取等工作。
4.学院招生就业处会同教务科技处负责新生资格审查工作。
5.学院纪检处负责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 。
报考我院“订单班”及“工匠班”的同学,入学报到后将由合作企业统一面试,面试合格进入相关班级学习,教学过程采用校企联合培养的形式进行。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经完成2024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
四、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
(一)填报志愿时间
凡报考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首次填报志愿时间为:2024年3月4日-8日;二次填报志愿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0日(注:二次志愿征集是否进行以首次填报志愿录取后是否有剩余计划确定)。
(二)填报志愿方式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 )填报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乌海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D04,专业代码详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
五、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准考证打印
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登录学院线上考试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3月10日;二次征集志愿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4月12日。
(二)考试时间
首次填报志愿考生考试时间:2024年3月12-15日
二次填报志愿考生考试时间:2024年4月15日前
(三)考试方式
线下考试与线上远程网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线下考试,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场进行考试。考点安排如下:
乌海考点(学院校本部):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大道1号,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呼和浩特考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生活区,内蒙古电力交通职业学校;
包头考点:包头市九原区职业教育园区创新道1号,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
乌兰察布考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友谊街与泰昌北路交叉口东北100米,宏星院教育集团;
赤峰考点:赤峰市松山区振兴大街71号,内蒙古东方科技专修学院;
鄂尔多斯考点:鄂尔多斯市教育科技园区,鄂尔多斯理工学校;
巴彦淖尔考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北环路1号,巴彦淖尔市职业技术学校;
2.线上远程网络考试,考生在报名结束后进行申请,申请条件为盟市不设立考点的盟市考生;考生需要选择相对独立无干扰的考试房间,保证网络通信良好,准备网络远程考试所需要的电脑和智能手机,按照考试工作人员指令独自参加网络考试。
3.答题方式利用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教学平台线上考试,试题随机在题库中抽取。具体操作方式另行通知。
六、考试内容
(一)报考对口招生各类别以外文科、理科等其他类别考生
(1)文科、理科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文化素质分数占比80%、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占比20%。
(2)文科试题由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及时事政治等知识+职业适应性测试试题组成,总分300分。
(3)理科试题由语文、数学、理科综合及时事政治等知识+职业适应性测试试题组成,总分300分。
(二)报考高职对口招生科类的考生
(1)烹饪类、财会类、旅游类、建筑类、机电类、计算机类、化工类、汽驾类、美工设计类、幼师类、医学类、采矿类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职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的考试;专业综合职业技能测试分数占比80%、综合素质分数占比20%。
(2)试题由语文、数学、时事政治和相关职业类综合知识+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试题组成,总分300分。
七、录取
(一)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理科考生依次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高的优先录取,对口升学考生依次按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适应性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录取公示
学院将在考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并组织录取,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网址:www.whvtc.net),同时将拟录取名单和相关信息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实际公布录取结果为准。
(三)录取通知
录取手续完毕后,由学院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八、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奖助学金、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新区学府街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016000
收件人:张慧民
咨询电话:0473-2616100 、2616120、15848339108(微信同号)
学院网址:http://www.whvtc.net
纪检监督电话:0473-2616170
本方案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