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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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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财经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51-7975119,0351-7976758

官方网址:http://www.sxcmvc.com http://www.sxcmvc.com/zsxxw/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2-04-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465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对口升学、三二转段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校名称: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学院代码:12890

(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段文美(院长)

(八)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九)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民航南路26号

         邮政编码:030031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学院成立党委领导下的招生工作领导组,讨论决定有关招生重大事宜;教务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五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总数,以服务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导向,结合近三年报考生源情况、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对口升学、三二转段分专业招生计划。认真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地优化生源结构、提升生源质量。

第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七条 进档普通高考文史、理工类考生专业确定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次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④英语,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④英语;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八条 进档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在考生专业(美术)成绩与文化成绩均达到山西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美术)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当专业(美术)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口升学考生录取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条 “三二”转段升学考生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共同制定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中职学校和我院共同考核,由省招考中心录取备案。

第十一条 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各省招考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生学费按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5200元/学年;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5000元/学年;资产评估与管理、财富管理、连锁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制冷与空调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智慧旅游技术应用专业:4000元/学年;学生公寓费按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有乙类三级600元/学年、甲类四级600元/学年、甲类三级800元/学年三个标准。

第十五条 学院设有“奖、助、贷、免、补、勤”学生资助体系,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成长成才,同时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保证学生无忧入学,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学籍。

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将准予毕业,颁发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学院原有招生工作制度、规定等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在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sxcmvc.com

招生咨询电话:0351-7975119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351-2361022

纪检监察部门邮箱:cmjjjc@163.com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二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