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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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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15-6228800,0415-6229900

官方网址:http://www.lndzxy.com http://www.lngc.edu.cn/zzxxw/

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报考常见问题

时间: 2018-05-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994 收藏

  1.高职高专教育与普通专科教育有何区别?

  答:高职就是专科教育。我国高等教育从学历层次上分专科、本科、研究生三种类型,从教育类型上分,专科教育中又有学科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以前实行多年的专科教育就是学科教育。目前高校招收的专科部分都改为高职。作为一种新的教育模式,高职更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是教育主动适应市场的合理调整,它比传统的大专教育更贴近人才市场。

  2.学校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能全面考核,并在考生所在省(市、区)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即按志愿优先方式,依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而后进行平行志愿录取。

  3.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录取,第一志愿满额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对报考同一志愿,且分数、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以报考专业相关的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满足志愿。

  4.执行各省市(市、区)制定的有关优惠加分或降分政策。

  5.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各专业男女比例不做限制。

  3.请问你院毕业生就业形势如何?

  答:学院坚持立足东三省,积极开拓域外就业市场的工作方针,围绕全国地质行业及长三角、珠三角等技术人才需求量大的地区,每年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从众多用人企业中筛选出信誉度高的、规模较大的、适合学生发展的单位作为毕业生的实习基地。同时采取校企联合、订单培养、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等模式推进学生就业,满足学生、家长和社会的需求。

  4.请问你院的学生资助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国家高教助学贷款(政府贴息贷款)、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爱心助学基金、在教职工中和社会上开展扶贫助学活动。

  5.请问你校办学特色?

  答:我院是一所以资源类专业为主,涵盖机电、建筑、化工、信息、经贸等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精心打造适应市场需求的特色品牌专业,开展学术研究和实用技术开发应用相结合,注重教学、科研、生产三位一体,以特色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努力培养“懂技术、会管理、能操作”的实用技能型人才。“十一五”期间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加大了资源类产业的开发力度,而金属矿产地质勘察、工程地质勘察、工业分析检验,测量测绘等技术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却极度匮乏,我院强抓机遇、乘势而上,为地质行业的发展,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

  6.怎样获得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证书?

  答: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修完专业所规定的课程、且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并与普通大专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高职高专院校的大专毕业证书,前一个时期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芯、并授权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验印。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高职高专院校的大专毕业证书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由学校颁发。

  7.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层次怎么确定的?

  答:职业技术教育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而逐步“上移”,这是国际职业技术教育的总趋势。现阶段,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主要在大专层次。

  8.高职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如何解决?

  答: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与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样不包分配,实行学校推荐、自主择业。教育部已经发文,本专科毕业生将不再发《毕业派遣证》,而代之以《就业报到证》。就业后可以当干部,也可以当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政策确定。

  9.高职毕业生要接受继续教育有哪些途径?

  答: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可以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本科(专升本)、研究生教育,继续深造。我院的成人教育学院与北方工业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大学等多家本科院校联合开展自考、成考教育,为在校生继续深造提供保障。

  10.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管理情况如何?

  答:高等职业教育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来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强调理论教学和实践训练并重,毕业生具有直接上岗工作的能力。同时,许多学校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职业技能考核标准,对学生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在校学生的管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关于报考的条件,按教育部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