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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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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5-58139090

官方网址:http://www.njtech.edu.cn/ http://zhaosheng.njtech.edu.cn

南京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时间: 2013-02-0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261 收藏

  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艺、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于2001年由原南京化工大学与原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学校拥有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学校现有学院(部)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07个,本科专业(含方向)80个。学校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教授944人。学校一贯注重人才培养,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全国首批试点高校、教育部国家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江苏省创业教育示范校。

  学校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的有关精神,2013年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学校结合办学特色和学科培养的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选拔录取素质优秀、才能突出、潜力巨大的优秀学生进入我校深造。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范围

  具有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理科和文科考生。

  二、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3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五大类条件之一的学生,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方式提出申请,并在报名表中注明报名类别。报名考生的推荐中学须对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执行。

  A、竞赛获奖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竞赛、全国作文竞赛、全国英语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或在经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其他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B、成绩优秀类:江苏省四星级(含)以上中学成绩同科类排名列前20%者,或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成绩排名列前30%者,或经中学校长特别推荐者。

  C、品德优秀类: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大型活动中有优秀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等在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D、特殊才能类:经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表现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E、发展潜力类:经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具有创新潜质、超强学习能力、科研潜能等特殊发展潜力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26日。

  2、报名方式:校荐与自荐考生均要通过网上报名,并提供纸质报名材料。

  3、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登录南京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zhaosheng.njut.edu.cn),进入南京工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仔细阅读报名步骤和考生须知,按照有关要求填写、上传照片(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提交信息。

  考生网报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南京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交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须盖骑缝章)。

  (2)材料邮寄

  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有关材料,并按照下列材料顺序在左侧装订,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需材料包括:

  ① 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再添加封面);

  ② 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须由本人亲笔用蓝黑或黑色水笔手写,不超过800字;

  ③ 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的汇总表(须为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且由中学教务部门盖章)、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

  ④ 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⑤ 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邮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处招办,邮编:211816。纸质报名材料必须于2013年1月28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2013年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确认

  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无论考生被我校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五、选拔程序

  1、初审

  报名截止后,南京工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3年1月31日前在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我校在确定拟参加考核的申请考生时,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如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有A)的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向农村地区中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2月6日前缴纳测试及报名费人民币6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考生需根据我校报名系统中的缴费提示进行缴费,我校将及时更新考生的缴费状态。

  3、准考证打印

  初审合格并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3年2月24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由中学在照片处盖骑缝章后方能生效。

  4、面试

  通过初审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3年3月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参加面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及考场外通知。

  5、等级认定

  面试成绩总分200,由面试专家评分和报考条件加分构成,其中专家评分总分150,报考条件加分总分50(国家级奖项按等级加10-30分,国家级专利按排名加5-20分,省级奖项按等级加5-20分,必测科目等级为A的根据门数加5-20分,奥赛和科技创新类在原标准上再加5-10分)。我校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据自主招生计划数的适当比例确定入选考生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类。

  6、入选名单公示

  我校于4月20日前将所有入选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在教育部 “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网站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

  7、志愿填报

  确认具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南京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等,并在4月20日至30日登录江苏省高考志愿信息网(http://gkzy.jseea.cn)对本人自主选拔录取志愿信息进行预确认。

  六、录取办法

  我校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1合格,对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的入选考生的等级分为四类:

  A类:在所属科类江苏省本二线上录取,满足其第1专业志愿,奖励创新人才奖学金,可兼得新生入学奖学金,进校后成绩等情况优秀,可实行本硕连读培养。

  B类:在所属科类江苏省本一线下10分(含)内录取,满足其第1专业志愿,奖励创新人才奖学金,可兼得新生入学奖学金,进校后成绩等情况优秀,可实行本硕连读培养。

  C类:加10分进行专业排序;达所属科类我校本一线满足1专业;达所属科类江苏省本一线且专业服从调剂,我校确保录取,且满足前3个专业志愿。奖励创新人才奖学金,可兼得新生入学奖学金,进校后可实行导师制培养。

  D类:加5分进行专业排序;达所属科类我校本一线加10分进行专业排序;达所属科类江苏省本一线且所专业服从调剂,我校确保录取。进校后可实行导师制培养。

  七、重要日程

  报名截止:2013年01月26日 初审公示: 2013年01月31日

  缴费截止:2013年02月06日 面 试:2013年03月02日

  合格查询:2013年04月20日

  所有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信息均在“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请考生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我校自主招生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全程监督,确保招生政策和工作程序公开透明。

  2、中学及学生本人提供的材料须客观、真实,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或盖公章方为有效。所在中学须对推荐名单和录取结果等进行张榜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3、对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将考生的违规事实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联系方式

  电话: 025-58139090(兼传真)、83587711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16

  邮箱:zhaosheng@njut.edu.cn

  网址:http://zhaosheng.njut.edu.cn

  微博:http://weibo.com/njutzb

  人人官方主页:http://page.renren.com/601608550

  十、附则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