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 |
三、层次 |
■高职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总招生计划共758名。其中三校生596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150名;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10名;退役士兵2名。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语言类专业按相关专业语言教学,其它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九、录取规则 |
(一)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测试要求和录取规则 1、测试要求: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入学测试”和“校内测试”。 其中,“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满分为150分,测试时间为90分钟。 (2)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校内测试为“素质技能测试”。 内容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等6个方面内容,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60分钟。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校内测试为“色彩”、“素描”。 满分各为100分,测试时间各为90分钟。 2、录取规则: (1)各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政策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不得转非艺术类专业。 (2)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按考生的合成分(同测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各专业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3)如我院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有缺额计划,接收第二院校志愿和调剂志愿的考生。各专业录取则按“入学测试”成绩及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测试要求和录取规则 1、测试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校内测试为“素质技能测试”。 内容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等6个方面内容,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60分钟。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校内测试为“色彩”、“素描”。 满分各为100分,测试时间各为90分钟。 (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的折算分为:A=100;B=90;C=75;D=60;F=40。(不含信息科技和地理) 2、录取规则: (1)各专业按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50%+校考成绩+政策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不得转非艺术类专业。 (2)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按考生的合成分(同测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各专业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3)如我院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有缺额计划,接收第二院校志愿和调剂志愿的考生。各专业录取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退役士兵招生和录取政策按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四)加分政策按市教委沪教委学〔2015〕3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语言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3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二)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三)影视动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三个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8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四)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20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3300元(四人间)、2300元(六人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报名、考试费 |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艺术类专业校测科目(“素描”、“色彩”)50元/科、其他科目26元/科。(沪价行〔2000〕第117号,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8020551、68021818、68020632、68020939(传真)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68020838 |
十四、网址 |
www.sicfl.edu.cn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十六、其他须知 |
(一)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16年依法自主招生计划表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别 |
三校生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
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
退役士兵 |
1 |
应用英语 |
普通类 |
70 |
16 |
2 |
|
2 |
应用日语 |
普通类 |
35 |
6 |
|
|
3 |
应用德语 |
普通类 |
20 |
8 |
|
|
4 |
应用法语 |
普通类 |
20 |
6 |
|
|
5 |
应用韩语 |
普通类 |
25 |
12 |
2 |
|
6 |
应用西班牙语 |
普通类 |
20 |
8 |
|
|
7 |
应用俄语 |
普通类 |
10 |
4 |
|
|
8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普通类 |
45 |
10 |
|
|
(中澳合作) |
9 |
国际商务 |
普通类 |
45 |
8 |
|
2 |
10 |
会计 |
普通类 |
40 |
14 |
|
|
11 |
酒店管理 |
普通类 |
20 |
8 |
|
|
12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普通类 |
20 |
6 |
2 |
|
13 |
文秘 |
普通类 |
35 |
6 |
|
|
14 |
法律事务 |
普通类 |
20 |
6 |
|
|
15 |
数控技术 |
普通类 |
43 |
6 |
|
|
1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普通类 |
43 |
4 |
2 |
|
17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普通类 |
20 |
6 |
|
|
18 |
电子商务技术 |
普通类 |
20 |
4 |
2 |
|
19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艺术类 |
25 |
8 |
|
|
20 |
游戏设计 |
艺术类 |
10 |
2 |
|
|
21 |
影视动画 |
艺术类 |
10 |
2 |
|
|
合计计划数(758名) |
596 |
150 |
10 |
2 |
(二)2016年自主招生“免笔试,面试入学”条件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请携带好身份证、户口簿、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3月11日上午8:30- 10:30到观海路505号4号楼1楼外语情景实训中心现场进行免笔试材料审核,逾期不予办理。审核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单,于当天中午12:30—14:30到校内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考生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录取。审核不通过和面试不合格考生须参加自主招生统一考试。各专业面试录取人数不超过其公布计划数的50%。
项 目 名 称 |
对应专业 |
颁证机构 |
“星光计划”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
证书和专业相关 |
上海市教委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
证书和专业相关 |
国家教育部 |
德语欧标体系A1 |
应用德语 |
欧洲语言联合委员会 |
法语专业成绩单(专业课70分以上) |
应用法语 |
学校教务处盖章 |
俄语专业成绩单(专业课70分以上) |
应用俄语 |
学校教务处盖章 |
西班牙语欧标体系DELE-A1 |
应用西班牙语 |
欧洲语言联合委员会 |
日本语能力测试三级 |
应用日语 |
日本国际教育支援协会 |
韩国语能力考试二级 |
应用韩语 |
世界韩国语认证考试委员会 |
数控技能证书中级 |
数控技术 |
国家人社部、上海市人保局 |
维修电工证书中级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国家人社部、上海市人保局 |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合格 |
应用英语 |
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 |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
会计 |
上海市财政局 |
(三)各招生专业简介与测试大纲:通过我学院网站www.sicfl.edu.cn“招生信息”栏目中查阅。 (四)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被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的高考。2016年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报到时间、地点准时报到,未报到者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五)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入学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要求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