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4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学校国标代码:11608
第八条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长堽路99号(长堽校区)
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里建校区)
第九条学院概况: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素有“中国绿城”之称的广西首府南宁市,始建于1956年,历史悠久,学院总面积1100.13亩,校舍总面积31.02万平方米。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教职工587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顾问1人,教授25人,博士7人、博士生导师2人。设有8个系2个教学部,63个高职专业(方向)。目前有在校全日制学生11020人,成人教育学生3500人。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连续10年荣获“广西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2年被批准为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统考外语语种:英语
二、身体健康要求: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火电厂集控运行、供用电技术、供用电技术(电力营销方向)、电气设备应用与维护、输变电工程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远程监测与控制方向)、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网络技术、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工业设计(产品艺术造型及模具设计方向)、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水电站设备及自动化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同时,对有疾病的考生限报专业严格按高校体检标准执行。
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高职高专提前批按顺序志愿投档;高职高专普通批按平行志愿投档。所有批次的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计划未满可按各省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
(二)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及学历证书:
高职高专学费标准:6000-8000元/年。其中物联网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文秘类专业6000元/年;水文与水资源、给排水工程技术、水土保持、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网络技术、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水信息方向)、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电子商务、会展艺术设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商业地产招商与管理)、物流管理类专业6500元/年;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土建方向)、工程造价(电力工程方向)、工程造价(水利方向)、工程测量技术、水利工程(管理、施工、监理方向)、水利水电工程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远程监测与控制方向)、建筑电气工程技术、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轻工机械方向)、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水电站设备及自动化方向)、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工业设计(产品艺术造型及模具设计方向)、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项目管理(电力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方向)、市场营销类专业7000元/年;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输变电工程技术、火电厂集控运行、供用电技术、供用电技术(电力营销方向)、电气设备应用与维护、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类专业7500元/年;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二手车评估与检测方向)类专业8000元/年。
住宿费:900元/年;书费按实支收取。
学历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奖、助、贷学金:
一、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已经开放助学贷款业务的在当地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贷款6000元。
二、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等。
三、助学金:国家助学金。
符合条件者经申请审批可获相应类别的奖、助、贷学金。
第十三条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四条招生录取工作监察部门及投诉电话。
学院纪检监察室:0771-2085186
第十五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2085228,2085229(兼传真)
长堽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长堽路99号(530023)
里建校区地址:南宁市北·里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长岗大道98号(邮编:530105)
电子邮件:zjc@gxsdxy.cngxsdxy@163.com
学院网址:www.gxsdx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