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和著名企业万向集团公司合作举办、并获香港理工大学全力支持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五条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9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6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91人;另有20余位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学院所有专任教师均赴香港理工大学接受了“现代教学法”培训。目前,学院荣获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专业带头人1名,获得省、市级教坛新秀称号者8人。
学院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省、市级示范性(重点)实训基地(实验室)5个;省、市级特色(重点)专业6个;省、市级精品课程15门。图书馆纸质藏书近40万册,电子图书6万多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900余万元。学院设有校内实验室、实训中心及校外实训基地110余个,并建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为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创造了有利条件。
学院为学生搭建了彰显才华的有效平台。近年来,学生在省级以上创业创新职业技能大赛中荣获奖项82项,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6项。近三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8%以上,在全省高职院校中名列前茅。
学院与香港理工大学签署了“专升本”合作办学协议,学生获我院专科毕业文凭后,经英语面试合格者可赴香港理工大学攻读学士学位。
第六条 学院设有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绿色农林业三个专业群,涵盖20个高职专业。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院面向全国1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学院实行“学院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九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计划录取人数(即按1:1比例)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调取考生档案。
第十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参照交通运输类的体检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65米及以上,女生1.58米及以上;“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68米及以上,女生1.55米及以上; “园艺技术”专业与西湖高尔夫乡村俱乐部联合培养班要求身高男生1.70米及以上,女生1.58米及以上,视力要求非框架矫正视力5.0及以上。
第十二条 某些专业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建立严格的课程淘汰制度,学生进校后需进行心理、德育和文化成绩的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该专业学习;毕业前与杭州地铁公司共同筛选学生,符合上岗实习要求并获得上岗证书者,才能参加杭州地铁公司的考核和面试,择优进入杭州地铁公司实习和就业(具体情况入校后见《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办学学生管理补充办法》)。
(2)“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万向集团班50人)学生进校后需进行心理、德育和文化成绩的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该班学习;毕业前与万向集团公司共同筛选学生,符合上岗实习要求并获得上岗证书者,才能参加公司的考核和面试,毕业前择优进入万向集团公司实习和就业。
(3)“酒店管理”专业(纳德班):由学院和万向集团所属纳德大酒店共同举办,按现代星级大酒店的员工素质要求进行定向培养。学院和纳德大酒店共同出资设立专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资助。学生毕业后,由纳德大酒店优先择优录取。
(4)“园艺技术”专业:普通高中新生入学后按“高尔夫服务与管理”、“园艺技术”、“风景园林”三个方向分流培养,单考单招新生入学后按“高尔夫服务与管理”、“园艺技术”二个方向分流培养,其中“高尔夫服务与管理”方向35人与杭州国际西湖高尔夫乡村俱乐部联合培养,设立专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资助。学生毕业后,由杭州国际西湖高尔夫乡村俱乐部优先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新生录取采用计算机二次投档。
(1)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根据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考生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文化总分排列;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则再按单科分数排列;排列顺序为:普高理科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技术的单科成绩;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的单科成绩;单考单招依次参考专业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
第十四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我院其他志愿的进档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第十三条原则录取期。
第十五条 科目成绩要求:“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学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加分政策。
第十七条 学院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决定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面向第三批以第一志愿(首轮平行志愿)录取的2011级文、理科考生和单考单招各大类考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学金发放按《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1级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合格以上。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和往届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十九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我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园艺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观光农业”三个专业均为浙江省政府资助的免学费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12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9500元/年。公寓住宿费1500元/年(四人一间)、集体宿舍1000元/年(六人一间)、800元/年(八人一间),学生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二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联系电话:0571-87154000
院校网址:http://www.wxpoly.cn
电子邮件:hzwxtjh@yahoo.com.cn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1-87177961(录取期间用)。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