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学校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国庆西路199号,邮编:232007
五、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不设志愿、专业级差。
3、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同分情况下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成绩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和所填专业相近原则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4、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5、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商务英语、国际金融、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四个专业要求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7、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艺术类录取按照省招委有关文件执行。
六、颁发证书: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奖助措施:学院奖学金获奖面为30%;按政策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困难学生通过银行提供助学贷款及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九、就业:学院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
十、联系方式:0554-6808022、6808829
传真:0554-6808022
网址:www.ahgmedu.cn
邮箱:gmzs@ah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