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4-28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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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安路68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招委有关文件规定,继续实施“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录取严格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行志愿投档实施办法,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3、对报考我院的考生,将首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待入校后根据专业调整的有关原则,尽量满足考生;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4、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5、对考生语种要求:除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外其它专业无语种限制,非英语语种考生录取到本院,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6、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7、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2、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八、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51-3350116、3350117、3350118 2、传真:0551—3350111;3、网址:http://www.lhub.cn。九、其他须知: 1、学生可享受国家资助待遇,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我院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政策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还为困难学生设立勤工俭学岗位,积极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3、我院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有专门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有专人负责落实就业单位和收集用人单位信息,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