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江西
院校对比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91-83511273,0591-83511991

官方网址:http://www.fjcpc.edu.cn/ http://www.fjcpc.edu.cn/zs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时间: 2021-11-0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563 收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32号要求,为确保本次高职扩招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1. 学院全称、学院性质、颁发学历证书名称及种类、学校地址

学院全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0866

办学层次及学制: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颁发毕业证书种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院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邮编:350007

  1. 学校简介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866年的福建船政学堂,至今已有155年的办学历史,是中国近现代职业教育发轫地,培养出了启蒙思想家严复、民族英雄邓世昌、铁路之父詹天佑等一大批具有爱国奉献、自强不息精神的英才。

学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高校党建工作会议部署,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改革、强化质量、优化特色,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荣获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中国质量奖为我国质量领域最高奖项),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单位,为教育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中华职业教育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核心学校,获全国高职院校学生管理50强、教学资源50强、育人成效50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学院实训中心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国家级荣誉。

学院设有14个教学机构,2021年招生专业涵盖新兴的经济社会建设急需的航海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交通土建、汽车运用与智能技术、通用航空、轨道交通、交通运输服务、机械与智能制造、信息技术与智慧交通等9大产业特色专业群、41个专业。现有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员工945人,其中专任教师765人;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常年在省内居于前列,获2020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单位”称号。

三、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代号

招生类别

招生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01

退役军人

建设工程管理

43

02

退役军人

船舶工程技术

35

03

退役军人

电子商务

35

备注: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类别、专业及计划最终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成立以学院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21年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成立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五、录取规则

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六、体检要求

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外语语种要求

专业培养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八、收费标准及缴费手续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学费标准按照6000/·学年收取(学费按照国家政策减免)。教材费、新生入学体检费等代办费据实结算。住宿收费按照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执行。

九、新生入学及学籍管理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学校有关要求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入学者,应通过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迟报到,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2、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其报考材料、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规定毕业学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十、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联系电话:0591-83511273(招生办),83511991(招生办传真)

学院招生网址:www.fjcpc.edu.cn/zs

招生违纪投诉电话:0591-83571730

十一、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

2. 本章程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3.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