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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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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591-22868770

官方网址:http://cuc.fjnu.edu.cn/ http://cuc.fjnu.edu.cn/zs/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时间: 2022-05-0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0902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招”,做好我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标代码13472),英文名称为“CONCORD UNIVERSITY COLLEGE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办学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68号。

第三条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通过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本科。

第二章  招生专业

第五条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2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原则,按照带有考生所在类别位次信息的投档成绩从高到底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综合考虑考生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

第七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务工作部监察与审计中心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22868673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九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代办费用方能注册。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采用学费按学年预收,毕业当年结算的收费方式。

根据闽价费〔2012567号、闽价费〔2013487号、闽价费〔2014169号、闽价费〔2015172号等文件规定,目前学院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

1)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广告学等专业:16000/.年;

2)金融工程、国际商务、英语、电子信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17000/.年;

3)动画专业:19000/.年;

2.住宿费

宿舍由学院按照专业统一安排,具体以学生实际入住为准,收费分为两档:

11300/学年(4人间);

21020/学年(6人间)。

3.代办费

教材费将由学生根据实际领用的教材数量与教材供应商据实结算。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等代办费,实行代收代支,按实结算,多还少补的缴费方式。

4.2022年拟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整学生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上级物价主管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第十条  学费、住宿费退费办法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及学院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一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可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如未取得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院按照规定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学习优秀、社会工作等单项奖学金。学生根据条件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cuc.fjnu.edu.cn/

招生办 E-mail:xhzs@fjnu.edu.cn

通讯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68

邮政编码:350117

电话:059122868770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级主管部门当年度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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