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宜春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高字〔2023〕9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宜春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全称:宜春学院,英文译名 YiChun University
2.校址:(1)校本部: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2)新校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厚德路
(3)北校区: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北路128号
邮编:336000
3.学校国标代码:10417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6.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宜春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学校成立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政策,决定有关2023年专升本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日常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2023年专升本招生活动。
第六条 学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795-3201923
电子邮箱:ycxyweb@163.com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七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我校专升本按“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其它专项计划”(含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专项)和“普通计划”三大类进行招生。招生计划共1000人,具体详见附表1《宜春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一览表》,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