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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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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财经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71-69303222

官方网址:http://www.hafu.edu.cn/ https://zsjyc.hafu.edu.cn/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6-0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475 收藏

  一、学校概况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963年,原名河南省会计学校,1985年升格为大专。学校隶属于河南省财政厅。学校现设有13个教学系部、 38个专业(含专业方向)。校园环境幽雅,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占地800多亩的新校区正在建设中。多年来,学校为财政、税务系统及金融、企事业单位培养了上万名高素质、技能型财经管理人才。目前,学校已成为河南省培养财经管理人才的摇篮及财政、税务部门在职干部培训的重要基地。

  近年来,会计、会计与审计和法律事务3个专业被确定为高职高专院校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会计、财政2个专业被评为河南省高校特色专业;《基础会计学》、《Visual FoxPro程序设计》、《财政学》、《财务管理》4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连续5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签订的会计、国际贸易实务两个专业对外合作办学项目今年第四年招生;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文化艺术大学签订的广告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两个专业对外合作办学项目今年第三年招生。

  二、录取规则

  录取时,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尽量满足考生所报专业,成绩优异者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在服从专业调剂前提下,可根据考生考分情况调剂到其它专业。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

  艺术类考生,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单科过省线,然后按综合成绩录取,即:专业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三、学生待遇

  1、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大专毕业证书。

  2、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贫困生补助;品学兼优者,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贷、助、补、减、缓”资助措施完善,确保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3、学生毕业后,学校负责推荐工作,并由河南省就业主管部门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四、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标准参见本校《招生简章》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专业目录》计划上公布的学费标准;住宿费为每生每年400元。

  五、其它

  中外合作办学和艺术类专业的新生,三年都在校本部学习,其它专业的新生,一年级在东校区(郑蔚公路18号)学习。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65348602 0371-65348606

  传 真: 0371-63922458

  网 址:http://www.hacz.edu.cn

  电子信箱:hnczx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