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就业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上级2021年布点监测工作要求,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布点监测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每日上报签约就业情况。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各学院在每个工作日进行毕业生就业数据录入上报,实现“就业去向落实一人,数据信息上报一人”,各学院要在每个工作日中午12:00前录入上报签约就业情况。报送起止时间为4月1日至9月1日。
2、分类统计信息。各学院要进一步精准统计,按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其他形式就业、境内升学、出国(境)、待就业(有就业意愿未就业)和暂不就业(暂无就业意愿)等七个指标对毕业生就业去向进行分类统计上报。
3、数据报送方式。各学院通过“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就业数据并上报。
招生就业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