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今年的招生工作,服务好广大考生,特制定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院地址:郑州市中牟青年西路38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学制:三年
第六条 学校部标代码:13790
第七条 学校河南省招生代码:6282
第八条 毕业证书:经学习、考核符合毕业生条件的颁发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活动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河南普招类考生享受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待遇(外省考生按外省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男女比例、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尊重考生对专业志愿的选择;身体健康状况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4625px,女生身高160-4375px;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4200px,女生身高不低于3950px。
第四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理工类专业学费3600元/年,文科类专业学费3300元/年。住宿费400元/(年·生)和800元/(年·生)两个标准。
第十三条 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级学习标兵2000元/年;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学生可申请2000-4000元/年的助学金。
第十四条 勤工助学及困难资助:学校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校设立有勤工助学部,为学生提供校内外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通过学校网站公布,也可电话查询。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有关招生事宜。
联系部门: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河南郑州中牟青年西路38号(邮编:451450)
电话:(0371)62199001、62199002、62199003
http://www.hnca.edu.cn
E-mail: zb137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