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二批高职扩招录取工作方案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第二批高职扩招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招办关于做好湖北省高职扩招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批)招生章程》规定,为做好扩招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湖北省教育厅和省招办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全面负责、自我约束、强化管理,按照“国考”标准,精心设计、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加强监督,确保高职扩招工作万无一失。
二、录取规则
1. 录取计划安排,据公布的各专业计划数,分两种情况:
(1)该专业考生报考不足的,按照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往低分录取,剩余计划按比例调整到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
(2)该专业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将考生不足的专业录取完后的剩余计划按比例调入。
2.对于考生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专业,参照普通高考招生办法:
(1)“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模式计分排序的考生:在计划数最后一名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文化素质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相同的,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语文数学成绩均相同,则专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成绩中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专业技能知识测试”模式综合计分的考生(主要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四类人员):在计划数最后一名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测试的单科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同分的,则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录取标准
1. 参加我校高职扩招考试,无舞弊行为的考生。
2.考生总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3. 对于总分达到分数线,但心理测试成绩低于心理测试满分60%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所有参与扩招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医院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已参加过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体检未录取的考生,可不参加本次体检,直接使用普通高考体检结果。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监督办法
1.执行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录取办法、标准以及结果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拟录取名单公示。本次高职扩招拟录取名单将于11月26日前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b.hbgyzy.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3.办理录取手续。12月6日前,我校将根据高职扩招录取工作按排,将体检合格、且经学校官网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办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4.录取结果查询。12月20日,第二批报名的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五、申诉渠道
1.高职扩招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申诉电话:0719-8126117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高职扩招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9-8126015、8126024、8126013(兼传真)
学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
邮政编码:442000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