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章程】
学校性质 学校为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办),专科层次,由国家财政拨款办学,中央与湖北省共建,隶属于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标准代码12052。
学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北门)琴台大道(南门)。
邮 编 430050
录取规则
1、学校录取工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执行,严格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2、学校各专业招生无外语语种要求,但学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
3、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和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原则上要求:男性身高应不低于1.60米,女性应不低于1.55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听力正常,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6及以上,辨色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4、航海技术专业原则上要求:男性身高应不低于1.65米,女性应不低于1.60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听力正常,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辨色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5、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和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中含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仅限年龄不超过20周岁(年龄截止当年8月31日)的男性、应往届考生,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6、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后将进行身体复查,凡发现与高考体检数据不符且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新生,学校将上报生源所在省(市)级招生部门并取消其入学资格。
其 他
1、各专业学费按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
2、学校设有国家和省助学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学习奖学金、素质奖学金、社会实践活动等各种奖项,有完善的贫困生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保障体系。
联系方式
电话:(027)84803666
传真:(027)84804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