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国家代码:12985
第一条 学院全称: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第二条 校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野芷湖一号
第三条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参加湖北省组织升学考试的中职毕业生(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办编制的招生计划文件)。
第七条 学制及文凭:学制三年。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八条 招生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生5000元/年,其中: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开发与网络营销方向)、三维动画设计(影视广告设计方向)、三维动画设计(建筑动画设计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级软件工程师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金融电信管理软件开发方向)、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农业系统开发方向)、物联网应用技术(3G/4G移动互联开发方向)、市场营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方向)等8个专业为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专业除完成学历教育外,另由合作企业(培训机构)开设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并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认证证书,其费用由合作企业按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
第十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困难学生可获得助学金,同时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可得到学校困难补助。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电 话:027-87666655 87667611
传 真:027-87667779
网 址: www.hbswkj.com
邮 箱: zs@hbswk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