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院校代码:12425
主管部门:943(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概况: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隶属于国土资源系统、湖南省地矿局主管、独立设置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6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430亩,分南、北两院,北院(本部)毗邻长沙世界之窗和湖南广播电视中心;南院紧挨省政府新址。校园花木葱茏、绿荫环抱、环境幽雅,校风严谨,先后被授予湖南省“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湖南重品质守信用和谐示范单位”等称号。2007年3月,学院被评为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莘莘学子前来学习的理想园地。
二、招生对象:
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含职高对口招生考试考生)均可报考我院。
三、录取规则
1、我院所有专业招生均安排在普通专科院校批次录取,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挡的考生,严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填写我院志愿并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否则将予以退档。
4、我院钻探技术专业只限招男生,报考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能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能低于160cm,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标准。
四、收费标准:
我院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根据湘价费[2007]142、湘价教[2008]106号文件精神,我院2009年应用英语、文秘按每学年3200元/人收取学费,市场开发与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会计电算化按每学年3500元/人收取学费,酒店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按每学年4400元/人收取学费,工程造价、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环境地质工程技术按每学年4600元/人收取学费,计算机网络、软件工程技术按每学年6000元/人收取学费,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按每学年7500元/人收取学费,其他专业按每学年4000元/人收取学费。
五、其他:
1、为了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经过多年的实践,学院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等多渠道的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2、录取方式:远程网上录取(使用本院网络)。
3、公布渠道: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统一公布,也可登录我院网站进行查询。
4、学院建立了全国范围内的就业网络,为毕业生就业开辟了广阔的途径,可为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就业平台。学院还与中国地质大学等多所本科院校签有联合办学协议,采取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攻读本科的机会。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4095317、4095398、4095378 13307310825
传 真:0731-4094828
网 址:http://www.hngczy.cn E-mail:hngczy_zsc@163.com
北院(本部)地址:长沙市水渡河 邮编:410151
南院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 邮编:4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