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年招生章程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地址
1、学院全称: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地 址:北校区: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石路2号
东校区:株洲市荷塘区红旗南路82号
二、学院性质
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终坚持以育人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之路,以培养能够解决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实际问题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采取“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按照“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构建课程与教学内容体系,真正使学生在接受较完整的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的同时,具备较强的职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招生层次:高职(大专)
四、招生专业及学制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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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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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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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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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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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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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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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设计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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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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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分析与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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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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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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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制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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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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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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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聚物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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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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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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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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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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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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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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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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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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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装备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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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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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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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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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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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文理兼招,表中带◆号为文科类专业。
五、招生性质及招生计划:
招生性质:属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
招生计划:湖南、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江西、河南、湖北、云南、四川、甘肃、广东、安徽、黑龙江、广西等省区范围内按省教育厅下达指标计划招生。
六、录取对象及规则
1、录取对象:2011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高职高专批次志愿中栏填报我院(湖南考生填4701,外省考生按所在省考试院规定的代码填报)的考生。
2、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制定的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我院将通过网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录取语种不限,外语教学为英语;
4、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不限制男女比例。
七、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
1、由各省招生考试院网上公布。
2、可通过所在省区招生考试网或电话声讯台查询;
3、学院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收费及优惠政策。
1、学费标准。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其中: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化工装备技术三个省级精品专业均为4620元/年;其他:理科类专业4200元/年,文科类专业3500元/年。
2、我院设立了国家、省人民政府、学院三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年评定金额可达2000—8000元。家庭贫困学生可享受国家、省及学院的助学金;体育特长学生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200-500元/月的生活补贴。
3、新生凭学院正式录取通知书,可半价购买火车票。
4、毕业生由学院推荐工作。
九、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 (0731)22537637 22537638 22537639 22537641(传真)
招生就业网址:http://zsb.hgzyzjw.com
邮 编: 412004
联 系 人:肖老师、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