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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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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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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2015年贵校的录取原则?

时间: 2015-04-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918 收藏

答: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5年普通本科录取原则如下: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美术类、音乐类)分类录取。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非平行志愿省份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档。专业录取时对所有已投档考生按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原始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高、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