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拟录取结果公示
广东考生及家长: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高职自主招生工作有关精神,按照我校《2022年广东省自主招生章程》第二十一条录取办法,并经我校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我校2022年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拟录取结果公示如下:
科类 | 专业名称 | 录取人数 | 最低分数 |
普高 | 大数据与会计 | 4 | 263 |
普高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2 | 233 |
普高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2 | 280.67 |
普高 | 建筑室内设计 | 2 | 265.33 |
普高 | 康复工程技术 | 1 | 294.67 |
普高 | 软件技术 | 3 | 239.67 |
普高 | 社会工作 | 2 | 232 |
普高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2 | 243.33 |
中职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 | 314.67 |
中职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1 | 324.67 |
中职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 | 350.33 |
中职 | 社会工作 | 1 | 366.33 |
中职 | 微电子技术 | 1 | 321 |
一、录取情况
二、录取查询
考生登录我校“单招系统”(http://zsbm.cswu.cn)查询本人拟录取结果;已拟录取考生完善系统内通知书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注意事项
(一)公示期截至2022年6月5日。
(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报考普通高考参加本科层次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普通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参加其他类型的招生考试录取。
(三)录取通知书与高考录取考生同步发放。经我校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入学。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生报到入学后,不能进行专业调剂,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五)学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