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确保2020年普通高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20年在川单独招生工作。
二、学校概况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全称: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院领导小组下设七个组:计划录取组、考务组、纪检监察组、财务组、宣传组、后勤组、安保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院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察,督促建立和运行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2020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进入“四川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入口”,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5188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登录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vccc.net/),选择招生就业进入单独招生网(单招专业确认),完善相关报名信息,确定报考专业志愿,并网上缴纳(可微信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3、每位考生在确定报考专业志愿时,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志愿。
4、学院账户
账户名称: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崇州支行
账 号: 4402225019100229231
(三)资格审核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报考专业确认及缴费,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2、考生须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到校审核时间以学院官网公布时间为准),并提供我校《高职单招报名表》(可到校现场打印)、考生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六、考试
(一)资格审核时间
考生须来学院进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等,具体到校审核时间以学院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二)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考试地点
四川省成都崇州市崇庆南路230号。
(四)考试内容
1、考试包含文化考试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个部分,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采用现场考评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职业倾向、职业技能等基本素质,具体测评大纲以学院招生网站公布为准。
2、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含面试)成绩的折合70%+文化成绩的折合30%。
3、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4、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含面试)。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规则
1、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对普高类及中职类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专业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或中职学校考生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
3、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
4、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的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该专业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5、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相同,按以下原则录取:先依据综合测试成绩(含面试)的高低;若综合测试成绩(含面试)相同,则依据文化成绩的高低(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依据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
6、因我院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若出现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的情况下,经单招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可按专业划线进行录取。
7、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8、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具体以学院官网公布时间为准),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间由考生本人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名单公示期结束的前一天,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考生放弃录取的名额在相应专业、类别中的尚未录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9、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具体报送时间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10、在校期间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凭获奖证书原件,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经我院考核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11、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八、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 | 具体事宜 |
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 | 网上报名 | 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上填报学校志愿。 |
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 | 确定专业及缴费 | 考生登录我院官网www.svccc.net上确定专业志愿并缴纳报名考试费 |
具体以学院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 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 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
具体以省考试院和学院公布时间为准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评 | 9:00-11:30文化考试(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13:00-18:00综合测评/技能测试。 |
具体以学院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 录取公示 | 学院官方网站www.svccc.net公示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
具体以省考试院和学院公布时间为准 | 办理录取手续 | 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
具体以学院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 邮寄录取通知书 | 按网报通知书邮寄地址,以快递的形式邮寄通知书。 |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奖、助、贷资助体系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在新学期开始前,学生需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设在县教育局内)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向学院出具与当地银行(或信用社)签定的助学贷款协议书,这些材料经学院审查通过后,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二)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以及学院设置的各类奖学金等。
(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每学年评定一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45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33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2100元。上述各类奖项具体评选办法参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学院有关规定。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招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 门: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处
地 址:四川省成都崇州崇庆南路230号(成都校区),
四川省绵竹市齐天镇学子路90号(绵竹校区)。
学院官网:http://www.svccc.net
手机官网:http://m.svccc.net
微 信 号:SCWHCM_D
电话:028-82312000 028-82386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