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17年度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基本信息
全称: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代码:13319
校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科创南街388号(现校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汞山路1号,7月份搬迁至新校区)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制:3年
批准成立时间:2003年
批准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六条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学院位于世界风筝之都潍坊市国家级开发区滨海科教创新园区,渤海岸边、莱州湾畔。北邻开发区欢乐海旅游度假区和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潍坊森达美港,西临白浪河游艇旅游码头,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2.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532亩,建筑面积9065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2688万元,另外园区建有公共实训基地,实验实训条件完善,能充分满足教学和学生学习需要。
3.师资力量。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数量充足、业务精湛、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124人,其中高级职称42人。另外,还从企业聘请了一大批高级工程师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
4.办学特色。学院是山东省化工类职业院校,主体专业为化工技术类,专业设置紧贴石油化工和海洋化工实际,化工特色鲜明,行业区位优越。石油和化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知识、技术、资本密集型的优势产业,是我国六大现代制造业之一。保证了学院办学与地域经济的深度融合。
5.就业优势。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原由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化公司主办,与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海油、中国中化等特大型国有企业有着天然的联系;另外,山东省是化工大省,石油和化工行业总产值全国排名第一,对化工人才需求旺盛,学院与烟台万华、华鲁恒升、中国化工、齐翔腾达、阳煤集团、山东蓝帆、京博集团、旭川化学等规模企业都建立了稳固的联系,学院能够及时掌握企业用人需求,并按照企业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专业方向,提高毕业生就业的针对性,保证了毕业生就业率和毕业生就业质量的不断提升。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七条招生计划与专业
2017年学院共招收14个专业,分别为:应用化工技术、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精细化工技术、石油炼制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会计学、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招生人数以省发改委和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四章 学费收取标准
第八条文理各科学费5000元/年,按年度收取。
第九条住宿费800—1000元/年,按年度收取。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1.分数优先原则。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各专业无级差。
2.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学院提供英语教学。
4.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5.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6.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一条新生教材、卧具、军训服等费用在学生入学注册时预收,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第十二条退学学费规定:退学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十三条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
1.政府奖助学金。执行国家和山东省统一规定,其中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每学年2000-4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6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2、学院奖学金。学院按照学生综合成绩评定学院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8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5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
3、校内勤工助学。学院按在校生人数的5%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时间每天不超1个小时,每岗工资300元/月。
4、助学贷款。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开放“绿色通道”,并支持、指导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名额限制。
第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学院联系方式
新校区(7月份以后使用):
咨询电话:0536-3082683 7557077 7557177
传 真:0536-3082683
老校区(7月份搬至新校区后停用):
咨询电话:0533-7859569 7690802 7690801
传 真:0533-7690801
学院网址:
微 博:http://weibo.com/sdhgzyxy2003
电子邮箱:sdhy2003@126.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科创南街388号山东化工职业学院,邮编:262737(新校区)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汞山路1号,邮编:255411(7月份搬迁至新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