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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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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31-81296901,0531-81296902,0531-81296903

官方网址:https://www.jngcxy.edu.cn/ https://zsbgs.jngcxy.edu.cn/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6-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541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做好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实现依法招生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 号)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等 11 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鲁教职发〔2019〕1 号)的通知,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8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6088号 邮编:2502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历史沿革: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64年。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学院先后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2018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等称号;是山东省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职学校;是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校、山东省教学质量诊改试点校、山东省校园文化建设标杆学校、山东省最佳社会声誉高校。
学院下设土木工程学院、工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工程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建有土建施工、建设工程管理、装备制造技术、现代商贸服务、环境艺术设计、交通运输、信息技术等7大专业群。开设35个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生在校生10717人,教职工752人。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专业分别与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合作,实施对口贯通培养本科高层次人才,会计专业与澳大利亚昆士兰TAFE学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学院始终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十余家行业协会、二百余家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建有装配式建筑教学实训基地、山东省财政支持的建筑类实训基地、山东省门窗幕墙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和装配式建筑施工体验式教育试点基地、济南市建筑产业化人才培训基地、通力电梯北方培训中心等校内实验室、实训基地219个,与华为集团、京东集团、天元集团、水发集团、天齐集团等知名企业共建校外实践基地126个。建有全国职业院校传统技艺传承示范基地1个、非遗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2个,形成了政行企校合作育人的办学体制机制。
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突出。近三年先后获国家级奖项107人次、省级奖项471人次,毕业生以“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突出特点赢得社会高度认可,近三年总体就业率99.28%,就业满意度98.10%。毕业生张志伟获得山东省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称号。
学院将继续传承“以事业凝聚人心”干事创业的光荣传统,秉承“德能并重,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建设有特色高水平优质高职院校,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区域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31-86385151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应予回避。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条 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成立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9年单独招生退役军人B类专业计划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类 别

学制

学费

住宿

B1

建筑工程技术

15

退役军人类

3

免费

免费

B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

退役军人类

3

免费

免费

B3

电子商务

10

退役军人类

3

免费

免费

合计

35





2019年单独招生技术技能C类专业计划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类 别

学制

学费

住宿

C1

建筑工程技术

50

技术技能类

3

免费

免费

C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65

技术技能类

3

免费

免费

C3

电子商务

50

技术技能类

3

免费

免费

合计

165






备注: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招生层次:专科
第十四条 学 制: 均为三年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学院招生专业计划通过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招生对象: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第五章 报名考试及录取

第十七条 招生条件及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 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2、退役军人B类计划主要招收退役军人。
3、技术技能C类计划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4、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退役军人B类、技术技能C类单独招生。
(二)报名时间及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
于 8 月 3 日—6 日(每天工作时间 9:00-17:00)在所在县(市、区)集中办公,集中开展学生资格审核、报名及高考报名费缴纳工作。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含下岗职工,下同)报考,应首先在集中办公现场,分别到本人户籍(或在鲁务工)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工会设立的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核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资格审核时,退役军人、在山东务工人员还需分别携带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志愿填报:
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第 1 次为首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 8 月 9 日-11 日(每天 8:00—20:00);第 2 次为征集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 9 月 12 日(8:00—20:00)。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学校+1 个专业(类)”志愿;征集志愿同时填报院校、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首次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根据学院招生章程要求,到首次志愿学校缴纳考试费用、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1)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院官网(https://ddzs.jngcxy.edu.cn/),仔细阅读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及单独招生计划。
(2)考生登陆省考院高职单招报名平台(http://wsbm.sdzk.cn/gzdz/)统一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单招院校,1个招生专业。
(3)选择“13855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
(4)8月27日8:00-11:30统一到学校进行信息确认、领取准考证及查看考场。按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80元,交费成功后考务费概不退还。信息确认时请携带交费单据、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三)考试:
1、考试安排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生类别

科目

考试形式

考试地点

8月27日

13:30-17:00

退役军人B类

职业适应性测试

面试

校本部

13:30—17:00

技术技能C类

职业适应性测试

面试

校本部


2、考试科目及形式: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第十八条 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专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面试。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
(三)评卷工作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十九条 录取
(一)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二)录取工作:采取不同群体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方式进行,共录取 2 轮,拟录取名单通过省阳光招考数据管理平台(网址:http://ygpt.sdzk.cn)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首次志愿学校考试结束后,学校将所有考生成绩于9月 5 日 前 通 过 省 阳 光 招 考 数 据 管 理 平 台 ( 网 址 :http://ygpt.sdzk.cn)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第 1 轮为首次志愿学校录取。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于 9 月 7 日前完成,并在招生院校网站公示满 3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 9 月 1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时公布缺额计划。
第 2 轮为征集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含院校、专业调剂志愿)填报完成后,9 月 14 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征集志愿考生信息(含首次志愿学校考试成绩)反馈考生志愿填报学校,由招生学校根据缺额计划和考生志愿,参考考生首次志愿学校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招生学校也可根据需要增加面试环节并依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环节所需费用由招生学校承担。征集志愿录取于 9 月 19 日前完成,并在招生院校网站公示满 3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招生院校于 9 月 22 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 9 月 24 日组织调剂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反馈招生院校。9 月 26 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完毕。
(四)录取手续: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五)其它:
1、外语语种要求: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我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
2、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六章 收费、退费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收费。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制度
1、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及企业专项奖学金。
2、对报考工商学院的考生,学院还设有定向助学金,韩国大兴洋行株式会社姜德龙先生为服装纺织专业设立了专项助学金。
3、助学贷款。新生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以解决学生的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