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规范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07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海兴路15号 邮编:264670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和批准单位: 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第八条 办学特色:学校以“立足行业,服务蓝黄经济”为办学宗旨,秉承“以生为本、因材施教、多彩人生”的教育理念,全面实施“特色立校、质量强校、文化兴校”战略,着力打造特色优势专业群,形成了以粮食专业为特色、现代商务类专业为主体、电子信息类专业和机械制造类专业为支撑的专业格局,建成了独具优势的经济管理、食品科技、机械数控、信息技术、会计财务、商务外语、艺术设计、建筑工程、学前教育九大专业群。
学校全面开展职业素质教育,有效实施职业技能教育,大力推动学校教育与行业企业的深度融合,全面推动“校企互动、学岗互通”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了以能力为本位的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学校积极面向行业改革发展和当地经济建设主战场,集中研究解决有关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充分发挥高校“智囊团”作用,为行业改革发展和当地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援。
第九条 办学基本条件:烟台校区坐落于烟台市国家级高新区的中心地带,北临大海,风景秀丽;济南校区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我校所有在校生均在烟台校区学习和生活。学校占地1418亩,校舍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建有2.5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图书馆,馆藏图书120余万册;建有6700平方米的现代化体育馆;建有10万多平方米的实验实训场地,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和制粉工艺实训中心两个现代化实训基地,并设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站14个,建有高标准的专业实验室、实训室200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6亿多元。同时,学校借助行业办学优势,与多家企业建立了深度的校企合作关系,建有20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现有教师1181人,教授、副教授229人,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90%以上,博士研究生学历12人,硕士以上研究生学位占80%。目前在校生15000余人。
第十条 办学成果:学校拥有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省级名校重点建设专业9个,国家级1+X证书试点3个。学校近几年累计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9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2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31项、二等奖50项、三等奖45项;省级以上各类技能大赛累计获奖1000余项。在2019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学校斩获25个奖项,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1项,奖牌总数创历史新高。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5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170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文件为准。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0年单招、综评分专业计划表
第五章 报考安排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
一、单独考试招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已经通过山东省2020年春季高考统一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可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招生。
二、综合评价招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已经通过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统一报名的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或结业生均可报考我校的综合评价招生。
运动专长类考生面向高中阶段毕业生,还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前),具体标准及要求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5月21日-24日。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或我校官网单招、综评招生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试点院校,高职院校的单独考试招生与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不能兼报。报名考试费120元(参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考生所交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无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一、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一门,分值100分,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考试时长30分钟。
(二)考试时间及方式:6月2日9:00-12:00。采取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要求和考试流程到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
(三)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向我校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资格审核合格并经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安排
(一)综合素质评价: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
(二)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三)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包括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40%(其中: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2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含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计11个科目,科目合格计10分,科目不合格计0分,总分110分;综合素质评价总分100分;职业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6月2日9:00-12:00。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5分钟。具体考试要求和考试流程到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
四、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均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阅卷和评分。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成立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评卷:学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分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一)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按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大类计划由高到低排序,然后再按分专业计划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
具体录取程序:对各类别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其它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当进档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类别内专业调剂,跨类别不调剂。
(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按招生计划由高到低排序,然后再按分专业计划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
具体录取程序: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其它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当进档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单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单项成绩排序顺序: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三)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语要求,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四)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五)运动专长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分项目划定体育专项能力测试合格线,如线上考生总数超出总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报考项目择优录取,录取专业为报考专业。报考我校体育运动专长的考生还需要提供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秩序册、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八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公示拟录取名单: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于规定时间上报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 我校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适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二条 我校单独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第七章 收退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会计系、经济管理系普通类专业、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每生每年学费4800元,其他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年学费5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6000元,校企合作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年学费8800元、校企合作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分年度缴纳。除学费外,还按标准收取住宿费。学生教材费、生活费等费用自理。
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八章 助学扶持
第二十五条 学校除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外,同时设立了院长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学习标兵奖学金、技能大赛奖学金、文体单项奖学金等多项奖励,奖励面达70%,优秀学生每年可获得多达万元的奖励。同时,学习还设立了3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采取入学测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入学校的新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新生,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35-6925031 6925035
2.学校网址:http://www.sdbi.edu.cn
3.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zs.sdbi.edu.cn
4.学校招生办邮箱:zhaoshengban@sdbi.edu.cn
5.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sdswzy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