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预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规定和程序,经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名单(含中职大赛获奖免试生)予以公示。
公示期4月2日-4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院反映,问题反馈电话:0535-2976003,纪检监督电话:0535-2976226。
公示结束后,学院按要求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考生可通过招生信息网【录取查询】系统,查询正式录取情况。具体查询时间,请随时关注招生信息网。
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春季、夏季统一高考,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春季、夏季统一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