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普通高职类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院代码:12945
第三条 学院办学体制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
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在山东联合大学基础上成立了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使学校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国标代码12945)。
学校坐落于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区,高职在校生9105人。学校占地面积6634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0790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33亿元人民币,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489.63万元;馆藏纸质图书83.8万册,电子图书515册,教学用计算机1760台。学生公寓面积77500平方米,极大地满足了学生的住宿需求,学校根据学生和家长诉求,在宿舍内安装空调,调整居住空间布局,人文化的改善学生的住宿条件;学生食堂面积达16660平方米,为学生创造了一个良好就餐环境;同时投资1.2亿元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的综合教学楼及接待中心目前已投入使用。为增强学生体质并丰富学生业余生活,学校于2019年新铺设标准塑胶跑道,增设五人制足球场和灯光篮球场。天猫商店、瑞幸咖啡、校园文创商店、自助洗衣机等生活基础设施也在逐步的便利学生日常的学习和生活,增加了学生在校生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学校下设财贸学院、艺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工学院、健康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五年制高职学院9个二级学院。拥有国家统招高职专业57个,五年一贯制专业6个。涵盖了财经、商贸、电工电子、信息技术、装备制造、土木建筑、机电一体、旅游服务等12个专业大类。
有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3门,省级教学团队2支,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校级重点专业10个,构建专业群11个。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二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范围
2020年我校主要面向山东、河南、河北、安徽、内蒙古、山西、甘肃、新疆、宁夏、广西、陕西、江西等省份招生(最终结果请以各省考试院官方公布为准)。
备注:我校2020年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2020年填报志愿指南、我校网站:http://www.sdshxy.cn或者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最终计划数以官方报考指南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一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四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五条 招生条件
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春季高考招生对象为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
报考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2.身高要求:女身高要求162cm以上;男身高要求172cm-185cm;
3.体重要求: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10」×10%;上下浮动不超过5kg;
4.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5.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肤色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6.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7.具备一定的英语口语交流能力;
8.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
9.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10.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第六条 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1)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
2.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3.改革试点省份山东省: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2)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3)各专业招生外语语种不限。
(4)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录取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第六章 费用相关规定
第一条 学校学费标准:
学院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费 |
财贸学院 |
1 |
会计 |
9000元/年 |
2 |
金融管理 |
8500元/年 |
|
3 |
财务管理 |
8500元/年 |
|
4 |
财务管理 |
0元/年 |
|
5 |
互联网金融 |
8500元/年 |
|
6 |
审计 |
8500元/年 |
|
7 |
税务 |
8500元/年 |
|
8 |
投资与理财 |
8500元/年 |
|
9 |
保险 |
8500元/年 |
|
10 |
国际贸易实务 |
8500元/年 |
|
艺术学院 |
1 |
表演艺术 |
8500元/年 |
2 |
艺术设计 |
9000元/年 |
|
3 |
环境艺术设计 |
9500元/年 |
|
4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9500元/年 |
|
5 |
动漫制作技术 |
9800元/年 |
|
6 |
表演艺术 |
9500元/年 |
|
7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9500元/年 |
|
工商管学院 |
1 |
工商企业管理 |
9000元/年 |
2 |
工商企业管理 |
11300元/年(9000+2300) |
|
3 |
市场营销 |
8500元/年 |
|
4 |
人力资源管理 |
8500元/年 |
|
5 |
物流管理 |
8500元/年 |
|
6 |
旅游管理 |
8500元/年 |
|
7 |
酒店管理 |
8500元/年 |
|
8 |
酒店管理 |
0元/年 |
|
9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13500元/年(8500+5000) |
|
10 |
空中乘务 |
15500元/年(8500+7000) |
|
信息工程学院 |
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9500元/年 |
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8500元/年 |
|
3 |
软件技术 |
8500元/年 |
|
4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8500元/年 |
|
5 |
电子商务 |
8500元/年 |
|
智能工学院 |
1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9000元/年 |
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9000元/年 |
|
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8500元/年 |
|
4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8500元/年 |
|
5 |
电梯工程技术 |
8500元/年 |
|
6 |
数控技术 |
8500元/年 |
|
7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8500元/年 |
|
8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18500元/年(9000+9500) |
|
9 |
工程造价 |
9000元/年 |
|
10 |
建筑工程技术 |
9000元/年 |
|
11 |
建设工程管理 |
8500元/年 |
|
12 |
建设工程监理 |
8500元/年 |
|
13 |
物业管理 |
8000元/年 |
|
14 |
消防工程技术 |
8000元/年 |
|
健康学院 |
1 |
公共卫生管理 |
8500元/年 |
2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8500元/年 |
|
国际交流学院 |
1 |
应用英语 |
7500元/年 |
2 |
应用日语 |
9000元/年 |
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 住宿费标准:
一档1200/人·学年;二档2400元/人·学年;三档3200元/人·学年。学生入学时均按照一档标准缴纳住宿费,入学后根据本人意愿可申请升级更换宿舍标准。
第三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奖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为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根据鲁政发[2007]41号、财政[2007]90号、鲁政办发[2008]66号关于政府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的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标准依学生个人家庭经济状况分为三档,分别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人/年,获得资助比例为全校在校生总人数的14%;国家奖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额度为8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在校生人数的2‰;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额度为6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4%,奖学金与助学金不可兼得。
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申办一次,每年申请的贷款额1000-8000元不等,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在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有关规定的同时,学校还为贫困生设立多个“圣翰之光”助学岗位,为在校学生提供了勤工俭学的机会,确保家庭贫困的在校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他生源地学生可根据当地政策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出具在学证明。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学生(大二年级、大三年级)可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比例为大二、大三在校生的1‰和0.5‰。毕业时优秀学生可参评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参评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5%。根据学校规定,学生可参评职业素养优秀学生、专业理论学习标兵、专业技术操作能手、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毕业生等七类荣誉称号,参评比例在15%-40%之间。
第六条 学校不委托校外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一条 录取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出现的其他问题,按我校相关学籍规定处理。
第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校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 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培养方案规定毕业学分要求的,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章程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7996688 87806688
投诉监督电话:0531-87596666
传 真:0531—87996688
学院网址:http://www.sdshxy.cn
邮政编码:250316
电子信箱:suu_2013@163.com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明发路1666号
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网站:http://www.sdshxy.cn或相关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