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事职业大学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事职业大学专科层次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学校代码:1387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威海市乳山银滩AAAA级旅游度假区长江路788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监督机制
第八条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学校纪检督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九条 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高、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十条 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安排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12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缴费和考试。
一、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还需达到以下要求: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22周岁,男身高174厘米~185厘米,女身高163厘米~174厘米,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肝炎或肝脾肿大;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或转氨酶高的考生慎重报考;无肺结核等传染病;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色盲、无色弱及可明显观察到的斜视;单眼裸眼视力E字表不低于4.5或矫正视力E字表不低于4.9;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体形匀称,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及腿部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斑点等;说话、微笑时无嘴型不对称;牙齿无明显异色和排列不整齐;中、英文发音准确。无严重心理问题,符合民航空勤人员心理健康标准。本人及直系亲属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航空勤人员背景调查要求。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4年2月20日—2月23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和专业。
第六章 考试办法和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考试办法
考试时间:2024年3月1日-3月3日(具体时间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单独招生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采用线上考试方式进行,山东外事职业大学考试平台(APP)按照考试内容进行开发,考试内容均可以实现在线考试。并能够达到与现场考试同等的考察目标。具体操作流程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按提示手机下载APP并注册登陆完成考试。
(二)单独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方式测试,文化素质考试分值为200分,专业技能考试分值为230分,总分430分。学校组织文化素质考试,包含三部分:一是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包含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参加比赛获奖情况和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分值50分;二是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测试,分值100分;三是职业潜质测试,分值50分。专业技能测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三)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分值为100分,素质测试分值为200分,总分300分。综合素质评价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下载的考生综合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赋分。学校组织素质测试,包含三部分:一是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包含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参加比赛获奖情况和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分值50分;二是综合能力测试,分值100分;三是职业潜质测试,分值50分。
第十五条 录取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在招生类型、专业类别以及专业间灵活调剂使用,优先满足考生第一志愿。
三、所有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学校将分专业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在录取过程中因生源不足未满额的专业,及时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各专业计划如有缺额,可相互调剂使用。
四、考生必须参加学校校测(文化素质考试或面试),否则不予录取。
五、预录取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考生如对考试成绩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复议,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531-83167459。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九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都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事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31-58097988
招生监督电话:0531-83167459
学校网址:www.sdws.edu.cn
E-mail:sdws_zsb@163.com
通信地址:威海乳山银滩AAAA级旅游度假区长江路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