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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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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语言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11-86111157,0411-86111158

官方网址:http://www.dlufl.edu.cn/ http://zsb.dlufl.edu.cn

大连外国语学院2008年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简章

时间: 2008-01-0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762 收藏

  一.招生计划(Recruiting Scheme)

专业 合计 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北山西江苏浙江湖北湖南陕西江西贵州
俄语 35 1 5 2 6 4 4 2 3 2 2 2 2
日语(国际贸易) 60 15 3 6 10 3 5 4 3 5 1 1 4
日语(语言文化) 75 20 4 8 16 6 6 4 4 3 2 2
日语(商务) 40 8 2 4 6 4 3 2 2 3 1 4 1
日语(旅游) 40 8 2 4 7 4 3 2 2 4 1 3
阿拉伯语 15 2 2 2 2 1 2 1 1 1 1
意大利语 15 2 5 2 2 1 3
西班牙语 10 1 2 1 2 1 1 1 1
西班牙语(工商管理) 10 2 3 1 1 1 1 1
朝鲜语(韩国语语言文化)60 13 4 2 15 2 4 8 5 3 1 3
法语(语言文化) 10 2 2 1 1 1 1 1 1
法语(国际贸易) 10 1 3 2 1 1 1 1
德语 20 3 1 2 3 2 1 2 3 2 1
合计 400 3 85 20 35 77 32 30 32 24 25 2 10 25 2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Source of Recruitment&Qualifications for Name Entry)

  1、招生对象为部分省市重点高中应届毕业生;

  2、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高中三年期间学习成绩和会考成绩优良,英语和语文成绩优秀;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

  5、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6、高中阶段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7、文理科不限。

  三.推荐和报名(Recommedation & Name Entry)

  1、我校向指定中学分派推荐名额,并寄发《招生简章》和《考生登记表》。由指定中学根据我校分派的推荐名额、专业和男女生比例,在考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报考条件择优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推荐的学生名单应张榜公布。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发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2、指定中学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考生登记表》,须贴上考生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并加盖中学骑缝章。另备一张同版一寸照片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3、报名时间:2007年12月28日前。

  4、报名方式:考生所在中学统一组织报名,不受理个人报名。

  5、每个考生只允许报一个专业。

  6、报名考试费:200元/人。

  四.考试(Examinations)

  1、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于考试前一天(2008年3月21日)到大连外国语学院(中山校区)礼堂(三教)交报名费,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学生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

  (1) 笔试:语文、英语(各150分)

  (2) 面试:(包括语音模仿、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共30分)

  3、考试时间:

  3月22日 上午 8:30-11:30 语文笔试

  下午 13:30-16:30 英语笔试

  3月23日 上午 8:00-12:00 面试

  下午 13:00-17:00 面试

  3月24日 上午 8:00-12:00 面试

  下午 13:00-17:00 面试

  4、考试地点:大连外国语学院(中山校区: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4号)

  五.录取(Admission Policy)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录取以省为单位统一划定分数线(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根据专业志愿按总分数(总分数=笔试分+面试分) 高低依次排名、择优录取,并适当考虑男女生比例。

  3、录取时间:2008年4月上旬末开始录取,4月底公布拟录取名单, 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

  4、所有被推荐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都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报名登记和高考体检。

  5、被拟录取考生须将档案在08年6月20日前寄到我校学生处,否则不予录取。

  6、考生一经录取,将不得再参加统一高考(北京考生除外)。

  六.学籍规定(Regulations of Registration)

  1、被录取的学生修完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发给教育部统一颁发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

  2、考生被录取后,不允许调整专业或转入其他院校。

  3、2008年提前单独招生专业学费拟定为8000/人?年(以辽宁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七.联系方式(Means of Contact)

  通讯地址:大连外国语学院学生处(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4号)

  邮政编码:116002

  联系电话:0411-82562385、82562386

  网 址:xsc.dluf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