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4016)
一、学校简介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6]42号),由云南省教育厅主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84年的德宏教育学院,由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亲笔题名。近些年,学校先后荣获东南亚南亚语种人才培养示范点项目学校、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平安校园、德宏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德宏州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
学校位于德宏州州府芒市,交通便利,气候宜人,花开四季,民族风情异彩纷呈,民族关系其乐融融。学校秉承“德学思行、智真善美”的校训,立足德宏,面向云南,辐射周边国家,服务德宏经济社会发展和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探索,构建了“1221”人才培养模式,凝练出“三性一化”(民族性、示范性、应用性、国际化)的办学特色,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人才。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8%以上,2018年共有2217名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99.01%,其中,有1212人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深造。
二、招生说明
1.三年制普通专科招收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参加云南省单独考试的应往届“三校生”毕业生,学制为“三年”。
2.三年制普通专科面向云南、四川、重庆、贵州招生。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全部面向社会公布。在各省(市)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审批、公布信息为准。
3.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省(市)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程序,认可各省(市)的政策性照顾加分。
4.学校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三年制普通专科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面向云南省招生,考生需参加由云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学校认可专业统考成绩。
6.学校招生录取规则: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等政策,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依据考生所报其他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整录取。应往届生录取时分数无级差。外语专业必须有口语成绩且成绩合格。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以虚假、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7.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今年首次开办校企合作专业,具体招生方式及专业收费标准见学校官方网站。
8.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学生可根据个人需要选修泰国语。
9.学校严格执行云南省发改委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住宿费标准为:学生公寓(六人间)800元/年.生,学生公寓(四人间)1200/年.生。教材费按实计收。
10.学校建立“奖、助、勤、减、免、补”等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1.学生修完学校规定课程或学分,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合格,由学校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享受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的相关待遇。学生在校期间可报考各类从业资格证考试,顺利取得专科毕业证的毕业生当年可参加“专升本”考试。
三、招生咨询
考生有疑问可咨询学校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电话:0692—3029436、3029437(传真)
联系人:瞿老师(15096999766)
杨老师(13988286727)
学校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拉怀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邮政编码:678400
招生网址:http://www.dhecw.cn
四、学校承诺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相违背,以相关规定为准;若发布虚假信息,学校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