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9-06-04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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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把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为学院办学治校的根本遵循,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云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学校全称: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部委码:13756 二、学校属性及办学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被列为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17年被列为云南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启秀街318号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四、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办学条件、学校定位和办学特色等实际情况,确立了工科为主、工管结合、文理兼顾,协调发展的专业建设思路,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统筹好招生、培养和就业,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五、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区)的招生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 2、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开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执行各生源省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 5、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凡是被正式录取的考生毕业时,学习成绩合格的颁发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校期间,要求通过专业所需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7、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为:各省(市、区)招考办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云发改收费[ 2004 ]536号文,学费收费标准5000元/年,住宿费六人间800元/年、八人间600元/年。 七、毕业生就业情况 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学校连续多年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一等奖荣誉称号。 八、奖、贷、助学措施: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校级贫困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家庭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选用的勤工助学活动。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同学顺利完成学业。 九、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处电话:0871-65138827、65147037、传真:65129277 网址:http://www.ynou.cn/ 邮编:650223 十、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