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云南工商学院
二、国标代码:13909
三、学校校址:云南省昆明市杨林职教园区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六、学院简介:云南工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颁发本科学历文凭,具有“专升本”招生资质,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学院是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较高的应用型大学。学院校区位于嵩明职教基地核心区域,占地1103亩,图书馆藏书150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教学行政用房等资产总值近15亿元。学院2017年面向全国招收近50个本专科专业,涵盖工、管、经、文、理、教育、艺术、体育、航空等学科门类。招生层次为本科、本科预科、专科。
七、各省市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我院历年招生情况和各省、市高考报名情况而定。分省录取名额可视该省报考情况,结合学校预留计划数通过“教育部来源计划网”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将公布于学校网站。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八、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主要为英语。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十、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当地对应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分数相同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
3、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5、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统考成绩,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6、我院航空专业报名要具备以下条件: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男高4325px-185cm,女身高162cm-175cm,且五官端庄,牙齿整齐,面、颈、手部无明显痕迹斑点、无文身、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色盲、无狐臭、无潜在急慢性疾病。考生在报考之前需参加我院在各州、市举行的面试,合格后才能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填报航空专业,我院将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原则录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录取后必须补考面试,面试不合格者根据我院专业录取情况调整专业。
7、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8、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9、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我院将按规定报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10、录取结束后可登陆各省(区、市)招生信息网或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11、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
十一、学费标准:
1、本科专业:①教育学、文学类专业:14500元/年;②经济、管理类专业:15000元/年;③工学类专业:16000元/年;艺术类20000元/年;
2、本科预科:5000元/年;
3、专科专业: ①人文类专业:11000元/年;②经管类专业:12000元/年;③财会工程类专业:13000元/年;④中外合作类专业:30000元/年。
十二、毕业证书及学位:
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云南工商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按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授予云南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奖、贷、助学措施:
被我院计划内录取的考生可按规定办理额度为1000元—8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院还设立了专项助学奖励基金,形成了学院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助、贷、勤、免、扶为主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主要奖助项目有:
1、自强奖11600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4、云南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
5、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人.年;
6、国家助学金:一等奖3500元/人.年、二等奖2500元/人.年;
十四、联系方式:
电话:0871-67978799 、67978800
传真:0871-67978755
微信:YTBU1999
网址:http://www.yngsxy.net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基地官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