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 2022年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
根据《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2〕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单位准入与退出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联院〔2022〕1号)精神,结合省教育厅对计划编制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2年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申报依据
(一)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各校要充分调研所在区域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状况,加大人才培养与本地区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契合度。科学研判,合理布局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专业。
(二)“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要紧紧围绕学院和本校的“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对标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加强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生管理部门的沟通,明晰本校人才培养规格和培养层次定位。适当控制和调减社会需求较少、招生困难较大、就业情况不佳的专业计划。
(三)办学单位基础条件。要充分考虑本校的占地面积、九项建筑面积、师资队伍、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主要办学指标,参考2021年招生计划完成情况、2021年新生生源情况、2021年度初次和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情况和2021年毕业生就业量化督导结果及在校生巩固率等因素,科学制定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申报要求
(一)科学论证谋划。各校要立足申报依据,组织校内招生、教学和系部共同研究,正式行文报送学院,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申报表》、《五年制高职办学指标统计表》和《其他办学类型招生计划统计表》等材料(附件1、2、3)。
(二)确定申报专业及计划。学院对近三年招生计划完成率低的专业点,分别给予暂停或预警(附件4)。暂停专业点2022年原则上不再申报招生计划;预警专业点需审慎申报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实际招生人数。
(三)严格控制外省市计划。各校要结合近年来本市和外市招生计划实际完成情况以及各设区市初中毕业生生源状况,确定省内分市生源计划。原则上不安排面向省外招生,列入国家东西部协作行动计划和其他重点战略项目的学校申报五年制高职教育跨省招生计划时,须附上级部门相关正式通知。
(四)其他要求
1.各校2022年招生专业名称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规定的专业名称,原则上不能附加方向。专业的排序规则按照专业代码进行排序。
2.新增专业的招生计划可预先申报(附件5),以省教育厅文件公布为准。除新增专业外,各校在2021年招生专业外,如恢复往年暂停专业招生须出具书面申请报告;停止招生专业须注明。
3.各校所报送的相关表格(含报告)必须经学校所在主管部门批准盖章后,于4月15日前寄(送)至学院招生就业与对外合作处。联系人:顾沈靖,联系电话:025-83335228,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9号楼507室(仅支持EMS快递)。
附件:(打包下载.zip)
1.2022年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申报表
2.2022年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3.2022年其他办学类型招生计划统计表
4.2022年学院暂停、预警专业点名单
5.2022年学院拟新设、转设专业点名单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