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分院、办学点: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编制招生计划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安排原则
2020年学院招生工作的思路是“稳定招生规模,支持招生改革,完善招生政策,加强规范管理”;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为“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确保质量”。2020年招生计划安排的原则如下:
(一)依据办学条件。学院将以各校生师比、生均设备值、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等主要办学指标,以及2019年招生和就业情况、在校生巩固率等,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二)不断优化结构。根据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提出的“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有关精神,继续扩大上述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安排规模,适当控制和调减社会需求较少、招生困难较大、就业情况不佳的专业计划。
(三)支持订单培养。承担订单培养和现代学徒制试点等任务的专业计划,优先满足。
二、招生计划申报要求
各校要根据“十三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地方经济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状况,结合办学条件,合理申报2020年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学校计划。积极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管理部门沟通联系,了解高中阶段办学资源、生源和计划情况,统筹考虑学校各类办学和资源配置情况,深入分析、科学研判,合理申报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
(二)关于专业计划。统筹考虑同一或同类专业不同办学类型的办学情况,并认真梳理近三年五年制高职各专业招生情况,招生较为困难的黄牌警告专业审慎申报计划,可考虑隔年申报;招不到学生的红牌警告专业暂停申报计划。
(三)关于生源计划。对于在外市投放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的学校,要认真分析近年来本市和外市实际招生占比情况,实事求是申报生源计划。
三、其他
(一)各校须根据申报要求,组织校内招生、教学和系部共同研究,认真撰写申报计划的报告,并按要求填写《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申报表》、《五年制高职专业办学指标一览表》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2、3)。
(二)列入国家东西部协作招生计划的招生学校申报计划时,须附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性文件资料;申请外省招生的学校须提供申请报告。
(三)因疫情防控需要,报告和有关材料以及附件表格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盖章后扫描打包,于4月29日前发送至28764427@qq.com,邮件主题为:学校名称+2020年招生计划。
联系人:顾沈靖,联系电话:025—83335228。
附件:1.2020年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申报表
2.2020年五年制高职专业(专业群)办学指标一览表
3.2020年其他办学类型招生计划表
4.2020年暂停招生或黄牌警告的专业点一览表
5.2020年拟新增专业点、专业方向和调整专业一览表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