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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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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19-86331666

官方网址:http://www.czimt.edu.cn http://www.czimt.edu.cn/zsw/main.psp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章程

时间: 2016-01-2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378 收藏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路,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1.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含符合普通高考录取条件的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在C级以上,且技术科目合格,即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通过美术类省统考,且7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能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如未达到学业水平测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学业水平补测。

  2.退役士兵。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61号)精神,我院从2016年起,采取单列计划、单独考核、单独录取的办法,开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填写《江苏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和院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民政部门共同审核。

  未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补办报名手续,截止时间详见当地招办规定。

  二、招生计划

  (一)面向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含符合普通高考录取条件的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计划

  备注:具体专业以考试院公布为准。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录取,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仅做参考。

  (二)面向退役士兵的招生计划

  备注:具体专业以考试院公布为准。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录取,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仅做参考。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及志愿填报网址:www.jseea.cn 或我院网站www.czimt.edu.cn。

  3.报名时间、方式:

  (1)1月15日至1月20日网上报名;

  (2)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通过网银支付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费用共计45元。

  4. 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付费确认提交(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填报后只需确认即可,不需支付费用)。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三)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所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于2月10日前在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布。

  四、现场确认

  2016年4月10日前,学院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凡学业水平测试(含补测后)达到4C1合格且未缺考文化联测的考生,均可于4月22日到学院进行面试现场确认。免文化联测考生必须参加面试。

  (一)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见录取办法中的加分政策);

  3.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二)考试费:免收面试费及特长生加试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五、考核

  (一)考核内容

  学院采取“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文化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形式为笔试,实行联合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分A、B、C、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组织面试,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二)考试时间

考核内容 考核科目 成绩 考核时间 考核组织单位
学业水平测试 未合格科目 A、B、C、D等级 3月19-20日 省考试院、各市招办
文化测试 语文、数学、英语 A、B、C、D等级 3月21日 省考试院、各市招办
综合素质测试 面试 总分200分 4月23-24日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备注:面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院招生网,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

  (三)免考政策

  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合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省文化联测(退役士兵无学测等级要求)。

免联考考生类型 备注
①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 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于2016年1月20日前传真至我院,传真号码:0519-86331111。免试证明材料原件请于面试确认时上交。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②第一次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满足至少1A或者4B及以上且信息技术等级合格的。(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自行准备证明材料)
③获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器乐、舞蹈、书法等级考试获得8级及以上考级证书的。
④退役士兵。(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不需参加学测,无学测等级要求)
⑤高中阶段参加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组织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学科竞赛、科技、技能等大赛获得个人三等奖及以上或者团体三等奖及以上且排名在前三名的。

  备注:免联考考生文化分按285分计入录取总分。

  六、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综合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测试科目等级按A级95分,B级85分,C级70分,D级60分,计入总成绩。

  (一)划线原则

  1.普通类考生和中外合作办学考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考核总成绩,分普通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艺术类专业三类划线录取。只填报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不会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退役士兵单独划线。

  (二)录取原则

  普通类考生和中外合作办学考生录取按考生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分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

  艺术类考生录取按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美术)+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分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艺术统考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退役士兵单独录取。

  符合免考政策的考生面试分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均按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录取。

  (三)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加分政策项 加分分值 备注
①第一次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等级加分 B级每科加5分 数据由省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提供材料
②烈士子女 10分 考生面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③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10分 考生面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④少数民族考生 3分 数据由省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提供材料
⑤在高中阶段获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 5分 多次获得者只计1次,考生面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备注: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条加分政策的,加分分值不累加,以最高项计入录取总分。

  七、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6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40名。

  (一)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项目 人数
艺术特长生 声乐、舞蹈、器乐、播音与主持 20
体育特长生 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排球、足球 20
合计

  备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

  (二)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具体要求见《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报名及加试考核办法》。

  (三)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成绩最高不超过50分,计入总分。

  八、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予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本招生章程由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常州大学城内) 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热线:0519—86331666 86331333 86331030 86331031

  传 真:0519—86331666 网 址:www.czimt.edu.cn

  招生咨询QQ:

  1015752322(南京)、1726119719(徐州连云港常州)、1353901783(盐城南通苏州)、2631635938(宿迁淮安无锡)、2455904189(泰州扬州镇江)

  乘车路线:常州火车站(常州长途汽车站)乘2路;乘B11转乘B1或B16。市内乘B1、302路,京沪高铁常州站乘B1至机电学院站。

  自驾路线: 可从沪宁高速薛家出口下,沿外环高架常州科教城方向往南20公里至武宜路出口下,沿武宜中路往南至鸣新中路左转,行驶2公里可到学院;或从沿江高速常州南出口下,向北2公里可到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