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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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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9-33665103,029-33665101,029-33665102

官方网址:http://www.sxny.cn/ http://zsb.sxny.cn/main/index.aspx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 2018-06-0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447 收藏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全称: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国标代码:12510

五、学院简介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是省级示范性高职学院,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辖设临潼医学校区和西安培训中心,设有10个二级院(部),开设医学护理、医学技术、地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测绘工程、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经济管理、电子信息、艺术设计等10个大类共44个专业。

六、办学地点

校本部: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医学校区:西安市临潼区韩峪平峪路

七、招生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学院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相关问题等。

八、招生计划及对象

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学制三年。

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请女性考生慎重报考煤矿开采技术专业、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因助产专业就业岗位的特殊性,男生慎报

十、录取规则:

1.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和高考成绩依次录取,在招生计划允许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且无分数级差。

2.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提示: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

学费5500/年,住宿费800/

十一、资助政策

学院设有助学金、奖学金、困难补助等多项奖、助学金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8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学校奖学金: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国家助学金:特困生3500/年,一般贫困生2500/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6000/年。其他资助:临时突发性补助、伙食补贴、低保户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等。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清学费的新生,根据情况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附则

1.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并符合学院规定的其它毕业条件,颁发教育部网站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2.联系方式

校本部: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邮编:712000

医学校区:西安市临潼区韩峪平峪路 邮编:710613

学院官网: http://www.sxny.cn

招生电话:029—33665101 33665102 33665103 029—83955069(医学校区)

传真:029—33665100

3.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