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107)是2000年5月经贵州省政府批准,由原贵州公安干部学院和原贵州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而成立的一所公办公安司法普通全日制大专院校,其主管部门为贵州省公安厅。学院占地800余亩,位于风光秀丽的贵阳市龙洞堡文化教育区,景色优雅,交通便利,为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
学院现有教学系部(中心)12个,教研室41个,创办有荣获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称号的理论刊物《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以及院报《贵州警院报》。专职教师316名中,有正高职称21人、副高职称107人、中级职称129人,外聘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安部刑事技术专家及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14人为我院客座教授;外请公安政法实战部门的65名业务骨干作为我院的兼职教官。近年来,我院教师共出版专著、主编或参编教材近300部;在各级刊物发表论文近2000篇;获省、部级科研立项课题40个;获国家专利5项;获得贵州省高校唯一的国家精品课程。我院教学、科研、师资力量雄厚,设有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中心,省招生考试中心自学考试直属考点,学生在学习专科的同时还可以参加本科自学考试。学院教学训练设施完善,有现代化专业射击场三个,游泳池、机动车训练场各一个;建有模拟现场、模拟法庭、计算机、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等20余个实验室以及法医活体检验中心和具有司法鉴定权的司法鉴定中心,其中包括我省唯一的爆炸物品司法鉴定所;2万多平方米教学综合大楼、7千多平方米图书馆、4万多平方米学生公寓楼,并设有医务所及6500平方米学生食堂及其它配套设施,具备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招生计划
2009年面向贵州、浙江、湖南、广东、福建、重庆、四川、安徽等8个省招收法律事务、计算机应用技术、防火管理、安全防范技术、安全防范技术特保方向等5个全日制专科及高职大专学生1200名。详细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见附表: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计划表。
附: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计划表
类别 | 专 业 名 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计划 | 招生对象 | 生源地 |
普通专科 | 法律事务 | 3年 | 3000 | 690 |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限招理科生) | 贵州、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广东、 重庆、四川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50 | |||||
防火管理 | 3400 | 200 | ||||
高职大专 | 安全防范技术 | 3000 | 80 |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 贵州、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广东、 重庆、四川 | |
安全防范技术(特保方向) | 80 |
三、招生对象: 招收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对报考安全防范技术(特保方向)的考生要求:身高:男 1.68米、女 1.58米;身体匀称、五官端正;有散打、搏击特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报名与考试
1.报名:报考我院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时间和要求,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考试:报考我院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填报志愿:填报我院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删除不要)计算机应用技术、防火管理等专业的考生,在专科志愿栏填写;填报我院安全防范技术(含特保方向)专业的考生,应在高职志愿栏填写。
六、录取:按照考生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对于同等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收费标准及奖励措施
我院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依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并根据国家及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对贫困学生给予国家或省级贫困生助学金。
八、招生组织机构
我院设立招生办公室,接受学院党委、省教育厅招生考试中心的领导,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九、学生管理及学历证书的颁发
(一)普通专科专业学生入学后,实行警务化管理,统一着装。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政治思想品德和各科成绩合格者,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防火管理专业由我院与贵州省消防学校联合办学。学生入学后,在消防学校(贵阳市白云公园旁)就读,实行封闭式军事化管理,统一着装。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政治思想品德和各科成绩合格者,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证书以及省公安厅颁发的《消防安全上岗证》。学生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三)高职专业学生入学后,统一实行警务化管理,统一着装。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政治思想品德和各科成绩合格者,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需了解我院招生信息及有关情况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www.gzjgxy.com)的“招生就业”栏目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851—5407159、54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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