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沈阳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多科性研究应用型大学,始建于1949年,1985年由沈阳机电学院更名为沈阳工业大学,在“双一流”建设中被列为全省冲击国内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由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中央校区、兴顺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位于辽阳市的辽阳分校组成。
为进一步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培养复合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22〕7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20号)、《关于做好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及录取备案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22〕34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共安排5个专业,招生计划 326人。
一、招生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沈阳工业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本科阶段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到沈阳工业大学,且就读专业符合招生专业的招生范围要求;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5.综合素质符合相关专业入学条件,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三、报名时间
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至5月29日8:30-19:00和5月30日8:30-15:00。
四、报名方式
报名考生须在5月25日-30日规定的具体时间内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进行网上报名(http://www.lnzsks.com),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在“报考资格审核”页面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沈阳工业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2)本科成绩单;
(3)其他能够证明个人学习、科研等方面能力的材料(此项材料如有多个,请将扫描图片合成到一个PDF文件)。
材料(1)、(2)考生必须上传,如不按照要求提供或材料无法辨识的取消资格,不再另行通知。报名考生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资格。
五、考核及录取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单位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于6月7日前在沈阳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初审合格考生公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招生考试。
对于公示的考生,学校将在6月19日组织考核工作,考核采取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具体面试内容、考核要求将在6月10日由主办单位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考生最终成绩依据学生本科在校学习成绩、面试考核成绩按照各自50%的权重计算总分,择优录取。拟录取结果在沈阳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省级招考部门核准并由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六、附则
1.入学审查。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籍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纳入学校统一的学籍管理,实行全日制学习,修读年限为2年,学习期满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
3.毕业学位。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按照教育部要求颁发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收费标准。第二学位专业的学费按我校对应第一学位专业的学年学费标准,按年度缴纳学年学费。
5.就业派遣。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6.其他说明。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申请者应保证本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我校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训、咨询活动。
七、联系方式
沈阳校区: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邮政编码:110870
联系电话:024-25496072
辽阳分校:
联系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邮政编码:111003
联系电话:0419-531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