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江西
院校对比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医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971-8458583

官方网址:https://www.qhwszy.edu.cn/ https://www.qhwszy.edu.cn/zsjy/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简章

时间: 2021-09-0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295 收藏

为保证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青职教(2015)47号文件精神及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青招委【2020】 54号)精神,结合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 学院概况

(一)学院: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562

(二)学院地址:西宁市七一路340号;邮编:810000

(三)学院办学层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四)学院简介: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青海省重点高等职业院校,青海省卫生健康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继续教育基地。学院坚持“校院合作、产教融合”的发展道路,秉承“勤奋笃行、明德至善”的校训,“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严谨敬业、至爱修德”的教风,“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学风,“扎根高原、幕天席地、黾勉从事、甘于奉献”的学院高原沙棘精神。学院现有教职工210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研究生13人、本科172人。专任教师163人,教授18人、副教授56人、“双师型”教师76人。全日制在校生3400余人,开设护理、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等18个专业。

二、组织机构

(一)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由招生办公负责组织实施。

(二)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申诉电话:0971-8452042

、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及培养方式

(一)对接医学类中职毕业生

1.计划: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招生计划525名、学历专科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人数

备注

1

620201

护理

3

200

面向青南地区招生计划:玉树州15名;黄南州10名;果洛州10名

2

620202

助产

3

50

面向青南地区招生计划:玉树州5名

3

620301

药学

3

50


4

620404

医学美容技术

3

50


5

620102K

口腔医学

3

25


6

620407

眼视光技术

2

25


7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3

25


8

620105K

针灸推拿

3

25


9

620302

中药学

3

25


10

620405

口腔医学技术

2

50

企业订单班

合 计

525


2.招生对象:面向省内外医学类专业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11月17-27日。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到学校所在县(辖区)招办报名、采集信息往届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县(辖区)招办报名、采集信息;省外毕业生到暂住证所在县(辖区)招办报名、采集信息

2)在县(辖区)招办完成报名的考生,请身份证、2021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报名费于20213月8—19在我院线上报名网址进行线上校内单考单招考试报名及信息登记。

线上报名网址:https://qhwszy-enroll.cpdaily.com/ir-examinee/index.html#!/

3)报名考试费:115元∕人

4)免试及加分条件

参加全国医学类资格考试取得报考专业相关国家级医学类资格证书或参加全国医学类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医学类技能大赛三等以上者免试录取。

参加全国医学类资格考试报考专业相关省级医学类资格证或参加省级医学类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加20分。

③少数民族加10分。

④以上加分条件中,以高分为加分标准,加分不累计。

注:1.取得免试资格的考生将按照考取资格证时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当免试生人数大于所报专业计划数时,超出专业计划数外的免试生可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优先选择其他专业。

2.由于护理专业获得免试资格的考生较多,故请未获得免试资格的考生慎重选报。

(二)全省农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乡村医生

1.计划: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招生计划210名、学制3年、学历专科。

2.招生对象:面向省内定向地区,户籍在定向村且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已在村医岗位需接受医疗卫生学历教育的村医、农牧区高中毕业生或医学类中职毕业生。

3.培养方式:青海省内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乡村医生,定向地区按照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定向计划执行。

4.专业:临床医学(210名)专业代码620101K。

5.报名方式

1)由各州市卫委确定遴选、推荐的对象。考生于202011月17-27日到户口所在县(辖区)招办报名、采集信息。

2)在县(辖区)招办完成报名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2021年高考报名登记表、报名费于20213月8—19在我院线上报名网址进行线上校内单考单招考试报名及信息登记。

线上报名网址:https://qhwszy-enroll.cpdaily.com/ir-examinee/index.html#!/

3)报名考试费:69元∕人

、资格审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未参加高考体检的学生须有县级以上体检证明,进校后我院将对考生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命题、考试与评卷

在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监督下,纪检监察工作组全程监督,由学院组织人员进行命题,组织考试与评卷工作,并与命题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实施封闭管理;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一)考试科目

1.对接医学类中职毕业生

文化课基础 总分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00分、政治50分)。教材参考国家高中教材;

专业课基础 总分100分(解剖50分、生理50分)。教材参考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十”规划教材。

2.全省农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乡村医生

文化课基础 总分300分 (语文150分、数学100分、政治50分)。教材参考国家高中教材。

(二)考试时间:

1.对接医学类中职毕业生

2021327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文化课基础

下午 2:30—4:00 专业课基础

2. 全省农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乡村医生

20213月28日(星期

上午 9:00—11:00 文化课基础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323日-26

(四)考试地点:

西宁市七一路340号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考纪

严格按照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管理考试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进行处理。

、评卷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实行阅卷责任制,封闭式流水评卷,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严格把关、核分准确、登分无误”,并安排专人核查,确认无误后上报。

、录取

录取工作在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实施。

(一)在纪检监察工作组监督下进行录取,全面保障考生权益;

(二)录取分数线由我院划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录取;考生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语文、数学、政治

青南地区考生同样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官网中招生就业网公示(202141日—2021414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预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疑议,学校将确定的录取考生名单经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htt://www.qhwszy.edu.cn进入招生就业网页查询。

(四)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2145-4月9到学院学生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录取通知书将在20218月底前发放(已确认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院校录取也不再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考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监督机制

(一)单独招生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二)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中心,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几点说明

(一)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青海省2021全国普通高考,也不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报考文史、理工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报考单考单招科类的考生不允许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请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报名时谨慎选择。

(二)录取数据由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四)对于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将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并报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备案。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971-8295343

0971-8458583(兼传真)

地 址:西宁市七一路340号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邮 编: 8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