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自治区唯一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学院。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自治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占地面积1560亩,拥有自治区职业教育共享实验实训基地。2009年宁夏化工技工学校、宁夏机电工程学校的整建制并入我院,为我院创建“宁夏领先、西北一流、全国知名”的高等职业学院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
学院全称: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3087
学院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园区 邮编:750021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 (高职)院校
二、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2010年我院招生计划总数为138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具体要求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科目
我院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并按照向社会公布的计划执行。
四、办学特色
学院积极推行学业与就业“无缝对接”的“一教双证”制,努力搭建坚实的实践教学平台,与宁夏伊品集团、银川新华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柏悦大酒店等100多家企业建立校外实习就业基地,实现了教学与就业、学校与企业的零距离对接;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把学校与社会这两个育人环境、育人主体有机结合起来,使人才培养过程走出课堂,走向社会,走向生产经营岗位。学院先后与华盈矿业有限公司、用友股份公司宁夏分公司、南京汉恩游戏动画制作有限公司、盛天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宁夏红枸杞产业集团、香渔王子酒店、阳光那波里餐饮有限公司等企业协议“订单”培养,校企双方共同确定培养方案,共同进行教学设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6%以上。
五、录取规则
1、根据生源地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录取政策,在招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新生。
2、对达到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六、照顾政策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录取照顾政策进行优惠加分。外省按照生源所在地招办的规定执行。
七、资助、奖励情况
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对高职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学年,各项生活补贴等,奖、助面达56%。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特困生助学贷款。所有新生均纳入国家医保。
八、收费标准
所有专业学费:3600/学年。
标准间住宿费500元/学年,学生公寓住宿费另行规定。
九、其它要求
报考我院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72米以上,五官端正,体形匀称。
十、招生咨询
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有关学院各系、专业的详细介绍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512号
招生咨询电话: 0951—6736336 6737079 6722904(传真)
网址:www.nxgs.edu.cn Email: zsjyb512@163.com
本章程由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