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信息化支撑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专业共建项目首批共同体成员,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文明校园,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校,首批自治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自治区高校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单位,首批全区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创建单位,宁夏职业院校数字校园标杆校,宁夏现代服务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学校牵头组建的宁夏现代服务职业教育集团获批国家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577亩,建筑面积10.95万平方米。建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宁夏现代商贸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和跨专业实训平台,入列自治区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社区教育示范基地。拥有多功能专业研修室9个,智慧教室98间,校内实训室40个。拥有校内实训工位236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6个。图书馆藏书46.38万册。
目前在校生5739人,内设机构26个(其中行政处室11个,教辅部门4个,教学机构9个,群团组织2个),全校教职工344人,其中,专任教师267人,教授18人,副教授56人;博士8人(含在读),硕士199人;双师型教师144人。自治区名师工作室2个,自治区名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室4个,自治区教学名师15人,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6人。宁夏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托举工程培养对象4人。职业院校“万人计划”教学名师2人。校级教学名师5人、专业(学科)带头人22人、骨干教师23人。
学校设财会学院、金融学院、管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文化和旅游学院、经济贸易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9个教学单位,招生专业及方向36个,涵盖财经商贸、电子信息、文化艺术、旅游、教育与体育、土木建筑、公共管理与服务等7个专业大类,形成大数据与会计、财税大数据应用、现代物业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智慧旅游、文化艺术设计10大专业群。其中,国家示范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5个,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产教融合专业1个,自治区骨干示范专业4个,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2个。学校积极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实行普通高考招生、分类考试和自主招生并举的考试招生制度。毕业生去向落实率持续稳定在96%以上。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招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高校党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自治区教育系统民主管理示范学校”“自治区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自治区政务公开先进集体”“自治区节水型高校”“自治区平安校园”“自治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诚信单位”等荣誉。
二、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咨询电话 |
1 | 530205 | 财富管理 | 3 | 沈老师 0951-2077836 |
2 | 530203 | 保险实务(金融保险方向) | 3 | |
3 | 440703 | 现代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方向) | 3 | 曾老师 15296908737 |
4 | 510203 | 软件技术 | 3 | 程老师 15109683592 |
5 | 55010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 | 闫老师 13709514612 |
6 | 5305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 | 刘老师 15009566391 |
7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3 | 姜老师 13995110717 |
三、招生对象
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履行2024年宁夏高考报名手续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同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C等级及以上。
四、报名方法
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考生于2024年3月20日—4月5日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网(https://csw.nxcy.edu.cn/zsxt-student)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考试。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每生限报一所高职院校。
五、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内容。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语文+数学)总分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科学知识+职业能力)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 9:00——11:30
考试地点: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六、录取办法
(一)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以择优录取的原则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
(三)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当考生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单科排序原则: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四)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核。
(五)学校在接到宁夏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
(六)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
七、学费及资助政策
(一)学费及学校住宿费
1.学费:每生每年4620元;
2.住宿费:六人间每生每年800元,八人间每生每年 600 元。
(二)学生资助
1.宁夏籍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年4200元。
2.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生均3300元。
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学校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4.所有在校生均纳入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实习期间学校为其购买顶岗实习意外伤害保险。
联系方式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 31 号
网 址:https://www.nxcy.edu.cn
报名网址:https://csw.nxcy.edu.cn/zsxt-student
招生电话:0951-2078696/ 0951-2078182/0951-2081007
邮 编:7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