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是国家重点建设的“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也是自治区教育系统民主管理示范学校。占地面积120余亩,建筑面积44874万平方米,学院现有在校学生3700多人。新校区规划占地面积577亩,容纳学生5000余人,位于自治区职业教育园区,预计在校高职生规模5000人。
学院全称: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088
学院本部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216号
邮编:750021
二、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2009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总数为960名。我院2009年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科目:
我院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宁夏本省招收单独考试学生。
四、录取规则: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院校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择优录取。
五、录取程序: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按我院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
2、今年,我区第一次实行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对考生进行排位,再根据排位逐个对考生按所填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顺序进行检索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仍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原则进行;
六、外语要求:
我院外语语种限制为英语,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七、男女生比例:
学院对考生的男女性别一视同仁。我们热忱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院。
八、照顾政策: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讨论稿)》的录取照顾政策进行优惠加分。
九、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
十、学费、住宿费:
学费:每人3600元/学年 。
住宿费:每人500元/学年。
十一、招生咨询:
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有关学院各系、专业的详细介绍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1、《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学院网站:http://www.nxcy.com.cn;
3、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951-2076219、0951-2081007
本章程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