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创办于2001年,是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三亚市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
一、学院全称: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12717
三、学院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荔枝沟大学园区抱坡路100号 邮编:572022
四、层次:高职
五、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六、招生计划
2016年,我院面向全国20个省市(区)招生,具体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七、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2.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所招专业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
4.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照“志愿顺序,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5.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政策加分录取。
八、录取公布
录取结果可登录所在省市(区)考试局(院)官网查询或我院网站主页之“招生信息”查询。
九、助学措施
1.学院与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海南省青少年基金会合作,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举办“励志助学班”,实现“零学费入学、零距离就业”。
2.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十、收费标准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1.学费:8000元/学年(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8600元/学年(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专业);9600元/学年(空中乘务、旅游管理(航空基地服务)、高速铁路动车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建筑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
2.住宿费(全部为空调宿舍):六人间1600元/学年,四人间2200元/学年。
十一、退费办法
按照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民办高校退(转)学退费办法》(琼教计[2008]158号)执行。
十二、证书制度
实行“双证制”,毕业颁发国家电子注册的《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普通大专学历证书;专业技能考核合格者,由相关部门颁发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
2.联系电话:0898-38289966 0898-38283750
3.招生邮箱:sycsxyzb@163.com
4.传 真:0898-38283750
5.学院网址:www.sycsx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