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天津自考办新出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沟通衔接项目专业调整政策出台的通知
时间: 2019-07-22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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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中国民航大学自考学员:
接到中国民航大学的通知,自2021年6月30日起天津自考办重新规定了新旧专业名称的调整通知,互认课程超过此期限不再互认,需要到天津市参加考试。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1.津考办高发〔2018〕18号市自考办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沟通衔接项目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中国民航大学开放教育学院关于本校高职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学习专业对照表
招生就业处就业科继续教育
2019年7月21日
- 附件【附件1.津考办高发〔2018〕18号新政策出台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中国民航大学开放教育学院自学考试本科学习专业对照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