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代码:11709)是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学校之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是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
一、使用统考成绩的专业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使用2022年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各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一)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含高考加分)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音乐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音乐学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4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60%相加后的成绩排序,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相加后的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设计方向)、摄影专业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含高考加分)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摄影专业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摄影以外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投档考生均按专业成绩×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相加后的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使用其他高校校考成绩的专业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其他艺术类)专业或内蒙古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蒙授其他艺术类)专业2022年校考成绩,且成绩合格。录取规则是按专业成绩×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相加后的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舞蹈学专业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2022年舞蹈类专业校考成绩,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予调剂。
三、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偏差较大的考生,将开展专门调查。经调查存在替考、违规报考、冒名顶替入学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该考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倒查追责问责。
四、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71-6585520(兼传真)、6585228;
邮箱地址E-mail:jwc@imnc.edu.cn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