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0招生章程
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地址:太原市马道坡街57号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办学层次:高职
6.学院代码:14247
二、录取规则
1.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考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投档方式即文化课合格,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只招英语考生。
4.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志愿优先原则,并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省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7.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
8.新生入学后,执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艺术类专业:装饰艺术设计和多媒体设计与制作5500元/学年、其它艺术类专业5000元/学年;
非艺术类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4500元/学年、其它专业4000元/学年、住宿费400元/学年。如有变动以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
四、颁发证书
符合我院毕业资格的学生,颁发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