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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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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

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351-3624910,0351-3624912

官方网址:http://www.ibcnuc.edu.cn/ http://zsw.ibcnuc.edu.cn/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5-0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534 收藏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原华北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2、学校代码:13538

  3、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5、办学层次:本科

  6、学校地址:北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南校区:山西省太原教育园区东外环路8号路15号

  二、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并且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各省级招办投档方式接收档案。

  3、学校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将予以退档。江苏省对进档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排序录取。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6、学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同时学校不开设藏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7、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本校规定不录取;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本校规定有关专业不录取;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本校规定所列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8、音乐学专业(艺术类)录取办法:只招收声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和中国乐器演奏方向,在文化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的情况下,按各省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三、其他事宜

  1、根据安排,我校学生一二年级在南校区就读,三四年级在北校区就读。

  2、为保证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山西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招生监察机构和中北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的全程监督和指导。

  3、本科学生毕业时,符合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毕业证书;符合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学位证书。

  4、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5、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6、我校设有多项奖学金以及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政策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编:030051

  电话:0351-3921923 3924418(传真)

  http:// xxsw.nuc.edu.cn E-mail:xszb@nuc.edu.cn